为加强我县民兵训练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兵训练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要求,青田县人武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训练员。 具体要求及招聘办法如下:
01
招聘条件
青田县专职民兵训练员主要负责全县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民兵支队相关科目的教学和训练; 协助完成职前教育、学生军训; 以及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募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有“四会”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的退役军人。
(一)基本条件
1、性别、年龄:男性,35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3、户籍要求:青田户籍;
4、服役年限:入伍2年以上(含);
5、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团体培训教学、代理业务处理、值班值班等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能力处理官方文件。
(2)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经过旅级以上教学机构培训,具有“四会”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
(二)被旅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收为民兵专职教练员
(一)个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侦查的;
(四)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的;
(五)因吸毒、卖淫、赌博受过处罚的;
(六)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开除处分的;
(八)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民兵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02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募专职民兵训练员1名。
03
招聘程序
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结束。 这将通过现场发送您的简历和支持文件来完成。
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中路26号
联系人:张旭忠
电话:0578-2735609(座机)15869200977(手机)
(二)注册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如旅(团)以上教学团队培训结业证书、旅“四会”教练员证书(组)或以上,等等)
(五)《青田县人民武装部专职民兵教练员招募申请表》(见附件)
(6)近期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审核通过者,将被确认报名,并通知考试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
(四)评估
考核采取笔试、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科满分 100 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20%、军事素质测试50%、面试3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主要考核基础理论(50分,政治、军事、军队建设等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基本操作(50分)。
(二)军事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的是3000米跑(20分)和教学方法(80分)。 其中,教学科目范围为:队列训练、基本单兵战术、轻武器操作、卫生与救援、伪装与防护。 考核科目为自选题和随机选题之一,主要表现科目的讲解和演示。
(3)面试。 面试总分为3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和军事素质考核综合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按照征兵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面试结束后,将形成总成绩。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军事素质较高的候选人排名第一。 总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 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布体检入围候选人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 如有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降序递补。 体检结论以指定医院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军事部承担。
(六)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按照《军队征兵和征兵人员政治考核条例》执行。 如果考生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换。
(七)宣传就业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举报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举报问题有确凿证据证明影响就业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则暂停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必须在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04
福利保障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到县人武部门工作。
(一)薪酬
专职民兵教练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均年薪约9.5万元。 其中,保障工资约7.5万元(含“五险一金”),绩效约2万元。 根据综合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支付绩效工资。
(二)住宿、服装
平时没有集中居住安排和住房分配。 训练期间,与训练组同住,提供统一膳食; 在办理代理机构辅助业务时,遵守工作单位的就餐规定。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衣物。
(三)假期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执行。
05
其他
1、招聘期间,请保持沟通畅通,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接触不良或未及时核对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 为获得资格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
3、自正式入职之日起每六个月组织一次日常绩效及业务合规性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开除。 年度考核合格后,续订年度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武装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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