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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滨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其他禁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年限按满年、满月累计,工作年限截至2024年4月14日计算。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至4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流程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资格。 应聘者应登录应聘网站: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专业资格、专业成就及重要奖项)等)等电子信息。

申请人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提交申请信息,则最后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注册资格一经初审批准,不得变更。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信息并申请其他职位。 申请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注:滨州国企员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证明。

(三)网上资格预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招聘资格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在后续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登录申请网站查看申请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初审通过后,须及时关注网站:相关考试公告。

4. 审查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面授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短信和考试公告形式通知。

(一)笔试

根据人员注册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笔试程序。 同一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含)1:5的,将组织笔试,不足1:5的职位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招收1人的岗位为1:5;招收1人以上的岗位为1:4)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礼仪举止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的最低及格分数是80分。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候选人参加面试。

面试以谈话的形式进行,与集团相关领导进行双向沟通,讨论工作职责、职业规划、工作要求、薪资福利等问题。

因人员不匹配或人员放弃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将按照面试通过分数以上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填补。

5、检查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候选人。 考察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署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若注册信息不真实,将被视为欺诈; 信息不齐全、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在申请材料中提供与资格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以及违反纪律、规定影响注册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在申请期间的表现也将成为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6. 体检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一律不予录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

七、宣传、聘用及薪资福利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拟录用人选将在3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提出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试用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籍,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由集团公司统一进行。 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报名情况变化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 新员工必须服从公司或内部机构的岗位调整和分配。

(3)注意事项:如果注册期间网址仍显示“注册尚未开始”,只需清除浏览器历史记录或重新打开其他浏览器即可注册。

(4) 考试成绩在年内有效。 年内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或离职,且及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上”、“下”、“前”、“后”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咨询热线:0531-55564089

咨询时间:0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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