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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3-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余杭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区、杭州城市重要的新中心。 2023年,余杭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936亿元,增长8.5%,重回浙江“第一经济区”; 财政总收入80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68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一,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创建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三批中小学教师。 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285名,其中高中15所,职业高中3所,初中121所,小学146所。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附件1)。

2、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能按期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届尚未首次就业的毕业生。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含本科、研究生阶段,下同)获得省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学校级别或以上; 余杭区户口(籍贯)毕业生,放宽获得大专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种类与大校级相同)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申请放宽至综合(专业)成绩前50%。

(三)应聘京山、黄湖、鸾鸟、百丈等西部乡镇附属中小学、师范教育本科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师范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获得全省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 余杭区户籍(学生籍)毕业生,放宽获得专科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种类与校级相同)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学生综合(专业)成绩放宽至前40%;

(3)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景恒艺实验班。

(四)应聘京山、黄湖、绿鸟、百丈等西部乡镇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

4、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仅指本校一流学科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下同)。

5、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年公费师范生。

自2022年9月1日起,已获得境外(海外)学位并在注册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且尚未首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也可申请:满足上述条件。

(二)在职教师(区在编教师除外):是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国家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员优秀教师具有硕士职称、省功绩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学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教师;

2、副高级职称以上并获得县(区)级以上综合荣誉的优秀教师;

3.在省内地、市级综合荣誉中获得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程评估、职业技能教学能力竞赛、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得省级奖项或第一名地市级在职教师甲等及以上奖励;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获得县(区)在职教师综合荣誉一级及以上。

2024年未毕业、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人员,不能凭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罚; 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的,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省特级教师荣誉的。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籍贯(籍贯是指申请人通过高考考入大学时居住地,下同)。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受限制:

(一)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大学,获学士学位;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4)本科毕业,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景恒艺实验班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者;

(六)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年公费师范生。

(七)应聘京山、黄湖、绿鸟、百丈等西部乡镇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受限制: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国家技术能手、国家级和二级教师等称号。高于运动员。 、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学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优秀教师。

(五)资格要求: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申请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要求2A级以上,其他职位要求2B级以上)。 在: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但报聘前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起注册前已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 入职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

(六)浙江省、杭州市26个山区县、海岛县(含13个区、县(市))在职教师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加盖同意书才可申请。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在职教师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第三批职业预备教师计划》(附件2)。 专业要求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4. 注册

(一)网上报名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2024年3月29日17:00。(为减少同时集中报名造成的网络拥堵,请不要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

()。

报考者应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在“招聘报名”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真实信息,确认完整性,选择报考职位,上传所需原始材料扫描件进行注册。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报名表填写说明”)

每位应聘者仅限申请一个职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报名。 申请人填写虚假信息并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在此期间,应聘者可以变更应聘岗位,招聘单位暂不进行初审。

(二)网上资格预审

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4月1日17:00。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最终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后,申请人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对初审未通过者进行网上反馈并说明原因。 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将不对申请人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修改

时间: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2日21:00。

报名者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网上调整报名。 未及时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2024年4月4日17:00。

招聘单位对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需要调整注册。

招聘岗位数与合格报考人数比例:招聘1-2人为1:3,招聘3-5人为1:2,招聘6人及以上为1:1.5。 西部乡镇中小学紧缺岗位和职业教育课程报考比例放宽至1:2。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招聘岗位数量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已取消考试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可报考其他职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不愿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5. 评估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取面试形式。 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通过者得60分,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学历、荣誉等级、综合表现排名等因素最高的候选人。

2、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申请音乐、体育、艺术等职位的候选人还必须参加技能测试。

3、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1-2人为1:8,3-5人为1:5,6-7人为1:4,8人及以上比例是1:3。 超过上述比例的,面试前将进行笔试,根据上述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相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区教育局监督。 考核方案须报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考核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生学校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统一评估学校和独立评估学校详情见附件2。

6、体检、上岗确认及检查

(一)体检

1、体检由区教育局进行,以定点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核结果按比例确定。 招收1人为1:2,招收2人为1:1.5,招收3-4人为1:1.2,招收5人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和《关于修改及相关内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实施办法(试行)》,同一体检项目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同岗位替补人员顶替。

3、考生患有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致使无法从事教学工作的,应向体检人员说明。 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不予录用或终止人员聘用关系。

4、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 仓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照1:1确定入围人选。 入围候选人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聘岗位。 确认岗位过程中,如有人放弃,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的替代人员中轮流顶替。 具体岗位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

检查由区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实施。 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执行。 对考核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实际表现等情况。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处罚的,不予录取。

七、宣传招募

(一)拟聘用人员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招生学校将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协议签订后原则上不终止合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二)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于2024年8月办理登记、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果您在截止日期后无法报到,或者报考前未能获得申请考试时所需的相应学位证书或相应荣誉,或者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情况,你的就业资格将被取消。 留学生报到注册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其聘用关系将被终止。 招聘人员必须在学校服务五年。

(四)按照选聘程序聘用在职优秀教师。 前两年一般按照原岗位级别享受工资福利。 第三年,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计划,开始参加比赛。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试作弊、提供不实材料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上岗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上公示(学校负责通知独立自主招生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评估职位)。 请密切关注。 您将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各环节考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机关令第29号)的规定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

(四)岗位确定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书,不举办、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课程。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测试团体、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课程、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咨询热线: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热线:0571-8951687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热线:0571-86166582;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1:余杭区2024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

附件2:余杭区2024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3:注册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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