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是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 是服务于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研究机构。 主要职责是开展“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以及涉港澳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问题研究。 同时兼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涉港澳重大课题研究,推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学术研究。 交流合作,编辑出版港澳研究刊物,并向社会提供相关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两个建立”,做到“两个维护”,乐于投身“一国两制”事业两个系统”;
(三)具有积极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事业观,有远大的理想,脚踏实地,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端正,爱岗敬业,无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录用中被查出有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聘用人员),有违纪行为尚在停职期间的人员,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以及被处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禁止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申请聘用。
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实习生、定向生)。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生招收京内学生,博士生招收京外学生。 学位证书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取得。 该职位所需专业要求为应聘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三)北京籍学生是指入学前已拥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北京高校集体居住)。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3人。 具体职位及资格如下:
研究岗位 1、应符合硕士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为030103宪法与行政法、030104刑法、030109国际法、035102法学(法学),学生来自北京。
研究岗位2名,应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 专业要求为030103宪法与行政法、030104刑法、030109国际法、035102法律(法学),学生来自京外。
研究岗位3名,应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 专业要求为0401教育学、0451教育学、0453国际汉语教育、0501汉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与传播学,学生来自京外。
上述职位及资格详情请参阅《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其中,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专业与专业目录相近但不在专业目录内的,可联系招生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申请人在报考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拨打报考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3月31日17:00后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自行下载《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申请表》。 填写完毕后,在“提交人”处亲笔签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将申请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原件提交给申请人。 将附件表格发送至 hmoyjszhaop@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候选人姓名+应聘职位+专业,例如:“张三+研究职位1+国际法专业”。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名单在我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与同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5:1后,方可开始考试。 若未达到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应聘论文。 笔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
笔试前,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与申请人本人及身份证件原件、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对。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缺失或姓名与实际姓名不符的,我单位有权取消申请人参加笔试的资格。
(四)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合并面试) 。 若申请人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填写。 面试分数按百分比计算。 采访名单及采访安排将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不排除调整笔试、面试安排。 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综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及检查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 接到我单位通知后参加体检并接受检查。
1、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检查。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岗前考察。 检查组将对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深入检查,通过个别约谈、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对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候选人是否符合条件。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检查对象与所在单位、所属单位主管机关有近亲属和重大社会关系的,必须主动报告。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适宜就业而出现空缺的,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填补空缺。
(六)公告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就业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干部部门备案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对于反映的问题,目前情况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待情况明确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 试用期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5、相关福利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相应职级人员的工资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我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 请您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未认真填写而导致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等申请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体检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处罚。事业单位《行为处理规定》。
(三)本公告由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热线:010-68518481
监督举报热线:010-68598658
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院
2024 年 3 月 6 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链接”
附件2 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申请表.doc“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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