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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2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2024年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受到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或者处分未满的;

(四)被查出有“严重失信行为”不满3年,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不满5年,或者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考生因社会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

(五)应聘者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负责单位。

5、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中所犯的各种违纪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将按规定记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或以上-学期记录。 ,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招聘等步骤实施。

(一)招聘事项公告

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信息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所有申请人均免交考试费。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下午2:00-5:00和3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2-2老师101教室(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岗位说明书》等中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并携带在规定的时间内。 须提交报名条件所需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填写并盖章的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授权培养、定向、联合主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所在院校批准的报考批准证明;

4、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院系出具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单》);

5、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间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7.本人2寸照片两张。

上述1-5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后,申请人应保持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正常使用且畅通无阻。 若因个人原因(如换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责任及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应聘者必须诚信报名,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者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1、检查方法。 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3考试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已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应聘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恰好是招聘人数三倍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三倍的岗位,将组织笔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 按照拟定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组织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将组织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 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试卷总成绩的60%,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安排。 有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三倍的比例择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演示形式进行,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算合格,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对于非竞争性职位(即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才算合格,结果将并当场告知考生。

4、总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照报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计划中的职位。

(四)检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纠正,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考察将在考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人约谈、档案审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个人信用状况检查对象有无犯罪记录的,应当纳入检查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与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三方协议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体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纠正,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六)招聘及管理安排

1、名单公告。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区教育局将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就业并经查实,提供材料不齐全或申请人逾期未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补的,由招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 同期在国(境)外毕业的人员,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其聘用合同将被终止。 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3、服务期限。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城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 任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借用、转让人事档案。 员工在服务期满前离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在考察、体检、公告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就业登记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填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用人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其他

1、政策咨询热线:0527-82960305(宿城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监督举报热线:0527-82960226(宿城区纪委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2、邀请区纪委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3、职责分工。 招生部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相关环节,并承担相应责任。 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监察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对违法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 按照规定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纠正职能,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正机制,并接受申请。 按照规定程序举报投诉,组织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附件1: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岗位简介.xlsx

附件2: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师范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选岗期间不聘用的承诺书.docx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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