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6月后离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2.符合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并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包括: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休后一年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二)参加“三拥一帮”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后2年内并考核合格的;
(三)大学毕业后不参加工作而直接接受标准化培训的人员,2023年取得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愿意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临床医学、中医(含中医、藏医学、民族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科)、中西医结合等,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 以上;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申请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登记。 此登记将在现场完成。 应聘者应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填写《酒泉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佩戴的二寸全面罩。 彩色照片2张; 按照其他相关政策规定,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6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酒泉市卫健委502室(苏州区金塔路13号)
联系人:张辉
咨询热线:0937--266596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 2024 年 2 月 18 日至 27 日。
2.审查方法。 酒泉市卫健委牵头设立专班公开招聘。 专班根据招聘范围及条件、岗位信息表、候选人登记表,对候选人资格进行集中审核。 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审核资格。 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结果。
(3)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考试费用科目的通知》精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考试费用标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每人150元。 3月4日至3月6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到地点缴纳150元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未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必备凭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材料不齐全者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5日内,省卫生健康委将结果报各市(州),酒泉市招考工作组在公告网站上公布结果。
笔试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试题范围: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知识。
2.面试。 酒泉市招聘专班面试考核组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则》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组织面试”。 采访顺序将通过抽签决定,整个过程将被录像。 评选结果将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最低得分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总分。 最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式计算。 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按照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如有小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附加测试和面试来确定名次。 缺席面试者,不计入总成绩。
(五)健康检查。 体检按照《关于补考通知》的规定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时须提供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试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因故未能在通知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填补。
(六)结果公布。 酒泉市招聘专班对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某一岗位未招收合格人员的,经合格及待聘人员同意)需获得本县其他职位的,可在所报考的县市内按从高到低的方式调整补充招生),并在网站上公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调查完毕后再作出决定。
(七)报告、记录。 4月1日前,酒泉市招聘工作组将对资格审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将拟聘人员名册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以及原来的招聘材料。 材料复印件。
(八)用工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乡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农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职责。 大学生乡村医生录用后,必须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时间)。 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及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
附件:1.酒泉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酒泉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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