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4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丽水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属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任制。 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二级单位岗位 职位代码 一级学科或专业 数学学历 其他要求 师范学院专任教师 ss01 体育、体育教育 1 硕士学位及以上 国家一级运动员(排球) 专职教师师范学院 ss02 体育、运动 1 硕士及以上 国家一级运动员(篮球) 医学院专职教师 ss03 口腔医学 2 硕士及以上 音乐学院专职教师 ss04 舞蹈(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相关专业) 1 硕士及以上学历 音乐学院专任教师 ss05 戏剧影视(导演、编舞等相关专业) 1 硕士及以上学历,有导演、策划等工作经验从事话剧、舞台剧和大型文化活动等工作。 图书情报服务中心馆员 ss06 图书情报一类硕士及以上 图书情报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员 ss0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二类 硕士及以上 党委宣传部(师务部)宣传科员 ss08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 1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招标中心后勤管理办公室 招标中心文员 ss09 工程管理 1 硕士及以上 辅导员教育部会员SS10不限 5.硕士及以上学历 1.男性,需在男生宿舍住宿满2年;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专业学生干部经历; 4、具体工作地点须符合学校安排。 教育工程部参赞SS11不限2名硕士生及以上1名。女性,需在女生公寓居住2年;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专业学生干部经历; 4、具体工作校区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和其他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有道德情操,品行优良,模范带头,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和人民。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学位证书。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境外(境外)学历和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ss10-ss11),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月28日以后出生) ,1988)和随后的出生)。 其他职位(ss01-ss09),年龄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六)辅导员岗位(岗位ss10-ss11)干部经历要求:本科、研究生1年及以上专业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大学全日制学生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有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社团主席、副会长等。联合会、俱乐部主要负责人等,以及被确定为同等干部职务的学生; 高校全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专职辅导员、学生办公室或团委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丽水学院网站(招聘栏目)。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8:00至2024年3月30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站),注册应聘账号、选择职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应聘材料。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逾期报名及报名不再受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和学位证书。 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赴港澳台地区留学或出国留学者须提供招收单位认可的在读证明)。
(2)如应聘职位有其他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毕业专业由学校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确定。 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确定。
(四)申请人填写、提交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如果报名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审核”,则表示申请人已通过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三倍的,丽水学院将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岗位。
5.资格审查
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丽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系统导出,本人签字)及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的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三)考试
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s01-ss05)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等职位(职位代码ss06-ss11)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期间登录丽水学院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大学心理学》、《师德》、《高等教育条例》等相关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笔试未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步。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请参见准考证。 申请人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选拔参加试讲或面试(比例不足者按实际人数录取试讲或面试)。 笔试成绩及试听或面试拟聘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前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栏目)公布。
2. 试讲(专职教师岗位)
试讲的主要内容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者的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质、教学方法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失败者将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辅导员等职位)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适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风度。 面试满分为100分。 ,及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者不晋级下一步。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件,按照《试听或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听或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场得分为零); 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不会得到填补。 试讲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成就:
总成绩=笔试×40%+试讲(或面试)×60%。
期末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招聘栏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或试讲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面试或选拔赛中成绩相同的,将另行组织追加考试。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检查或体检、检查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告及聘任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将在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登记职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终止聘用合同。
5、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栏目)公布。 申请人应自行注意。
3、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咨询热线:0578-2276051,监督热线:0578-227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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