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潍坊市财政局委托发布)
根据潍坊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及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潍坊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指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和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得申请。 非2024年在读、全日制在读高校毕业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应聘该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申请。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若招聘职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材料。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属于工作经历。 工作年限按满年、满月累积,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2、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人员9人。 具体职位参见《潍坊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附件)。
3、报名、初审、缴费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同时进行。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同时申请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9:00-2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1日9:00-2月6日11:00
报考人员应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考核栏目(下同)或关注“潍坊人事考试”公众号,点击下方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 申请人可以在资格初审前修改注册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换前一项。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2024年2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2月1日9:00——2月6日11:00
潍坊市财政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反馈。 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将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4年2月1日9:00-2月6日16:0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 付款成功后将不予退款。 缴费成功者于2024年2月20日9:00至2024年2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潍坊市财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局》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试费用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2022] 】 55号)、笔试费用 标准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40元。 申请人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减费手续。
(四)招聘计划缩减及岗位重新申报
报名完成后,对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潍坊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提出申请,并变更应聘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申请变更只能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再次变更申请。 付款成功后,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沟通畅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仅考一科,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财政局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笔试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11:30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进入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范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者在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相同背景免冠照片2张。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在职员工申请的,还须提交有人事权限的单位出具的申请同意书或者解除人(劳动)关系证明。 出具申请同意书或者解除人(劳动)关系证明有困难的,潍坊市财政局同意,可以在检查或者体检时提供。 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出国(境)外留学并以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申请工作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采取“承诺+空缺”的方式。 他们可以先参加考试,并在检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录用。
申请该职位的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面试及职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由潍坊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创新与应变、沟通与表达、行为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专业能力测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 ,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水平。
根据面试公布的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从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中,依次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比例(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如果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排在最后一名的,将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考生。 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确定。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中依次递补。 接替人选将通过潍坊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定。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向申请人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结果通过潍坊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及格分数规定为不低于70分。 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照以下比例合并为百分制: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20%、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生参加考察和体检。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仍平分的,按照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考生。 ,如果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额外测试。
资格审查、面试、职业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按照规定,面试及职业能力测试费用为每人70元。
5、检查和体检
潍坊市财政局成立了检查体检工作组。 根据招聘岗位,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的人选。
检查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格、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避免的情况和是否符合规定。招聘职位。 学历等条件,并重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对象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和一个身份”等内容。 我们将认真排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不明确、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体检工作组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同一职位的应聘者按总成绩等额填补。
六、公告及招募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潍坊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潍坊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由潍坊市财政局提出就业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举报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说明
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顺畅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考试。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预约考试,后果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或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本手册由潍坊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536-8096723、8096163;
公开招聘监督热线:0536-809656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潍坊市财政局网站:。
附件:2024年潍坊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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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财政局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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