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是1999年9月经屏南县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注册资本300万元。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屏南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圣总集(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屏南县2023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良好;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具备该职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各类在职人员(面谈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辞退、解聘或调动的证明)。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5年9月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军人、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等符合政策优惠的人员,有粮库系统工作经验、持有安全员证、电工高低等人员电压证书以及该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专业。 熟练的人员。
6、不予登记或不予录用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查出有诈骗等严重招聘(聘用)违法行为的人员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 现役人员、失信被执行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禁止从事职务犯罪的人员依法受雇。 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应聘。
七、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为制定和审核岗位专业条件的依据。
三、岗位具体要求
1.食品保管员2名。
(一)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相应学历证书;
(3)工作地点:屏南县汤口镇贵溪中央粮食储备库
2、仓库安全员一名。
(一)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相应学历证书;
(3)工作地点:屏南县汤口镇贵溪中央粮食储备库
3、智能管理员一名。
(一)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用电子、计算机专业,并具有相应学历证书;
(3)工作地点:屏南县汤口镇贵溪中央粮食储备库
4. 申请须知
(一)招聘流程: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入职考察、体检→录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力资源市场(Gig Market)
3、联系人:平晓烈(生世纪),13385064332 0593-3339016;
4、注册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3张;
(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报名材料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相关联系人。
5、已在职的申请人,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批准申请证明(或与本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 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延期申请。 评估前提交。
6、资格审查:屏南县人力资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及招聘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审查合格后,通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7、应聘者应仔细查看该职位的应聘条件,并诚信应聘; 自行判断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该职位的要求。 提交的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若您自行失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后果自负。 。 对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冒用身份报名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发出笔试通知书。 未收到通知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请勿自行前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应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候选人。 回避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笔试成绩相同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进行面试和补考。
3、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屏南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圣总集(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如应聘者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导致应聘者缺席笔试或面试,责任自负。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候选人。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应当是县级以上综合医院。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完成后,医院会出具“通过”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书面复试申请。 招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试。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要申请推迟体检的,应当提供怀孕医学证明,并与招录单位约定推迟体检的最长期限。
(六)公告
体检合格、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将在屏南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学生就业记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七)就业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其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规定办理。 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或者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5、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职位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且不存在竞争关系,且应聘者单科笔试、面试成绩≥60分的,可直接评估并介绍。
3、如应聘者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过程中不合格或回避投票,而该职位空缺,则该职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得分为最低分。 。
4、未录用者,材料不予退还。
5、招聘费用由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按实际支出承担。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屏南县法院纪委监察组(屏南县发改局综合监察)将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3-3321256
联系和监督电话的开放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屏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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