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于九月一日报道,江苏省发改委同省交通运输厅在七月三十日公布的《关于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今日起生效,从今天起江苏省不再收取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中的拖车、吊车费用,救援车辆由各高速公路的运营机构负责安排。
IT之家了解,过去高速公路上车辆被拖走的起步费用依据车辆种类,在 200 元到 350 元每辆车每次之间变动,另外按照拖车距离,还会增加每公里 5 元到 20 元的劳务费用。清理一次的总费用大概在 200 元到 700 元之间。使用吊车服务的初始收费从 600 元到 1000 元不等。在执行阶段,许多任务转包给社会援助单位,导致起重机费用成为高收费救援开支中的显著问题。现在江苏省的新规定意味着,车辆在本地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意外时,能够不再遭遇不合理的高额开销。

依据相关规范,拖车和吊车这两类高速公路关键救助作业的收费,对于车辆维修、货物转运、临时存放等后续产生的服务费用,依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车主与服务提供方共同商议并签订合同。车主可以自由挑选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强制指定救援单位,也不得阻碍车主选择的服务机构进入现场提供帮助。另外,若在江苏省的普通公路或市区道路遭遇车辆损坏或意外须要帮助,有关服务的费用按市场规则调节,需当事人和提供援助的一方共同商议决定。
IT之家了解到,浙江省早前已经推行了高速公路免费救助措施。针对发生故障或遭遇事故的车辆,会无偿提供拖车服务,将其运送至距离最近出口二十公里范围内的维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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