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址为温州市财政和金融局官方网站,具体内容位于2025年8月6日发布的文章中,文章编号为1229322000,信息详情页码为4403238。
01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连续缴存认定条件
自由职业者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重新启用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可以自账户建立或启用之日起向前追溯最多三个月进行补缴,补缴的月数将计入连续缴费时长。自由职业者办理开户、补缴、调整缴费基数等事务需本人亲自操作;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时,必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文件。
02
坚持以租为先,进一步优化无房提取政策
提升无房者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上限,对于在县(市)级行政区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没有房产的存缴职工家庭,若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其每月可提取的金额从1800元调整增加为2000元,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统一视为一个缴存区域范围。
对拥有多个子女的家庭提供更多帮助。依据国家相关生育规定生育了多个孩子的家庭,若没有自己的房产,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可以参照“随时提取、全额提取”的规则,以申请人申请时公积金的实际月度缴纳金额,随时且全额地提取公积金。初次提取的最长月份不超过十二个月,随后每次提取的最长月份,以从上一次无房提取到本次无房提取之间的月份间隔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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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
1、进一步调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降低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比例。
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年龄上限。
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5、实行退役军人贷款附加额度政策。
6、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家庭代际互助提取。
1、进一步调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有夫妻双方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其最高贷款限额由一百万元提高到一三十万元;只有单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从六十五万元增至八十万元。
2、降低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比例。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房产的,首付款最少可降至两成;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一成五,配售型保障房具体范围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4〕70 号)确定,以住建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年龄上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男性申请人年龄限制,由原先的不能超过六十五岁,修改为现在不能超过六十八岁,而女性申请人的年龄上限仍然保持在六十五岁。
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用近期公积金月均结余乘以对应系数得出信贷限额

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过去一年的公积金月均金额乘以相应倍数,再加上配偶过去一年的公积金月均金额乘以相应倍数,这个额度会计算到最近的千位数,然后取整到千元的整数部分。
月平均余额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计算的,依据是职工最近十二个月的账户余额平均值,如果时间不够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月数来计算这个平均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经过审议,已经决定当前适宜倍数暂定为十五倍。
5、实行退役军人贷款附加额度政策。
本市现役军人,若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在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上增加十五万元拥军专项额度,增加后,贷款偿还额度不受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上限约束,也不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限制。这项政策与面向新居民和青年群体的15万元共同富裕住房贷款额度,不能同时获得。
6、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家庭代际互助提取。
已获得个人住房贷款(涵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员,本人、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能够申请动用公积金来帮助偿还贷款,可提取的金额上限是过去一年内实际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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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优化住房公积金操作口径
个人购买、建造、改建或修缮家庭唯一住房时,申请取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偿还相关住房贷款本息,过去政策要求“必须先动用本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不够的话才能由配偶、爹妈、孩子来取”,现在政策改为“优先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配偶、爹妈、孩子也可以申请取钱,但取出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当期住房相关费用的数额”。
不再要求我省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还贷提取时必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省内自住证明,改为本地缴存职工在省内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只需提供相应的购房、还贷事项材料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省外的政策维持原状。
改进重大疾病申请材料。员工申请重大疾病补助,需要提交“院外购药单据,且必须附带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处方”,不仅限于传统的纸质文件,同样可以接受医保系统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由具备医保资质的药房提供的购药凭证。
4、关于长期欠缴单位账户及职工账户的处理。已经三个月以上没有托收成功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企业已经被注销或吊销的,或者单位六个月以上没有缴纳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要派专人进行电话和书面催缴,如果电话和书面催缴都联系不上(需要有台账记录或者收不到送达回证),那么就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公告。自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后,若两月内该组织未向主管机构完成补交、续交手续,或者没有成功委托代收的记录,则需冻结该组织的账户。
这项政策从公布开始就要实施,通知里没提到的其他政策,还是照着老规矩来。以前有的政策如果和这个通知不一样,就要按这个通知的说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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