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求职招聘的高峰期,众多求职招聘活动正热烈展开,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寻找工作机会、拓展就业途径,以推动实现高质量和充分就业,以及优化人力资源的流动与配置。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却通过网络平台散布虚假招聘信息,制造诸如“央国企内部推荐”“直接签订保录协议”等骗局,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春季招聘市场的秩序,并侵犯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为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以及教育部共同发布了多起招聘欺诈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详细披露了不法分子的常用伎俩和言语策略,旨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及众多求职者提升对风险的辨识能力,并加强自身的防护措施。
一、擦亮慧眼,识破“黑职介”
依据《就业促进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职业介绍和网络招聘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依照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然而,部分缺乏合法资质,甚至冒用或伪造资质的“黑职介”,擅自进行职业中介服务,他们通过伪造证件、合同、协议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近期,某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团伙诈骗案。该诈骗团伙注册了一家专门的公司,声称能协助求职者获取央国企及党政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他们伪造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并与学校的兼职教师勾结,虚构考试和提供岗前培训等环节,对众多高校毕业生和求职者进行诈骗。受骗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超过400人,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经调查,该企业并未获得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许可,其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职业中介业务的“黑职介”。
提醒各位求职者注意:求职过程中存在风险,务必警惕所谓的“黑职介”。在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工作时,务必先检查其是否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可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途径对发布的职位信息进行核实。若您的就业权益遭受损害,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若不幸遭遇求职诈骗,或者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警方报案。
各中介机构请注意:在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同时,在进行职业中介服务时,必须明确展示营业执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此外,在受托进行求职招聘活动时,必须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岗位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并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规。
二、理性判断,辨明虚假招聘信息
依据《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应法规,在进行职业中介服务及发布人力资源供需资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同时还要构建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及投诉应对体系。某些不法之徒为了炒作和吸引流量,以高额薪资职位为诱饵,故意夸大招聘名额和薪酬福利等条件,同时利用无需专业限制和笔试等手段吸引公众注意,刻意编造虚假的招聘信息,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
春节期间,不少社交平台账号散布了“中国XX集团紧急招募数万人,不限专业,基本报名即可入职”“紧急招募四万大学生纳入编制”等虚假信息。部分视频博主甚至将其标注为“就业规划指导”“央国企规划师”等,借此利用求职者的焦虑情绪,进行炒作和引流,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此情况,该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严肃的澄清公告,明确指出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是唯一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对于招聘过程,集团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辅导培训等活动。
广大求职者请注意:在使用网络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务必仔细辨别,谨防被“话术”误导。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官方微博进行核实。请勿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免上当受骗。若您的就业权益遭受侵犯,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请各网络平台注意:务必履行相应的审核职责,特别强化对“求职招聘指导”相关账号的审核与认证工作,同时构建完善的虚假信息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对虚假招聘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
三、警惕陷阱,严防“招转培”
依据《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要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或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必须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批准。某些中介机构擅自开展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业务,以招聘为幌子,声称提供高薪职位和知名企业的工作机会,诱使求职者提交简历、参与面试。随后,他们以“工作技能不达标”“岗位需具备特定从业资格”等为由,诱导求职者参加入职或技能培训,并收取高额费用。然而,培训结束后,这些中介机构往往无法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某企业借助网络平台发布了招聘公告,吸引了众多应届毕业生等年轻求职者。小潘在网络上提交了自己的简历,对方宣称能够协助其找到工作。然而,他们提出需要参加岗前培训,并需支付上万元作为培训费用。培训通过后,他们承诺会帮助小潘在大企业找到工作。然而,培训结束后,小潘发现该公司所推荐的职位实际上只是普通的招聘信息,并非知名企业,而且薪酬福利与之前宣传的内容相差甚远。
提醒各位求职者:在参与招聘活动时,务必警惕那些打着招聘旗号实则进行招生诈骗的中介机构,以免上当受骗,损失培训费用。若您的就业权益遭受侵犯,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迅速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一旦遭遇求职诈骗,或者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各中介机构注意:在进行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的业务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提出行政许可的申请,并且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度。
四、拒绝套路,远离“招转贷”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诱使或迫使求职者参与贷款、入股或集资等行为。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平台散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并与不良网贷平台串通,设置诸如“购车贷款”“美容贷款”等新型招聘骗局,欺骗那些刚毕业不久或刚刚步入职场的求职者。
某物流企业于网络平台投放了招聘司机的广告,承诺提供每月7000至9000元的薪酬水平。求职者面试成功后,该公司并未直接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却引导其签署一系列其他协议,如合作协议、租赁合同、运输承包合同等。这些协议中,公司向求职者索要了高额的租车或购车费用。对于那些无力支付这些费用的应聘者,公司又诱导他们签订贷款协议。然而,司机在入职后才发现,不仅薪酬难以得到兑现,还背负了贷款,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那些承诺高薪的招聘广告,对于要求租借、购置各类工作工具或要求支付费用、贷款才可安排工作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拒绝,以免陷入骗局。一旦发现自己的就业权益受到侵犯,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id_108236458]
请各中介机构注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必须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合法诚信的经营原则,严禁从事或参与任何虚假招聘、借贷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五、守住钱袋,抵制违规收费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劳动者索要财物;同时,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在进行相关业务时,亦不得追求非法利益。然而,某些不法分子却趁机钻空子,采取各种手段,诸如以统一着装为借口,索要服装费用;以转正为由,收取转正费和风险保证金;更有甚者,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耗材费等,求职者为了能够顺利入职,不得不缴纳这些费用,结果导致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求职者徐某在寻求影视传媒公司职位时,该公司以保护剧组机密为由,索要所谓的“保密费”和“保证金”。为了能够早日获得工作机会,徐某无奈之下支付了几万元。然而,尽管如此,他最终还是未能成功获得职位。王某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工作,却被告知必须支付298元作为保证金以及面试所需的费用,方可获得面试机会。在王某缴纳了这笔费用之后,他并未成功获得满意的工作岗位。尽管如此,中介机构却拒绝退还王某所缴纳的保证金。
提醒各位求职者注意:对于那些要求先支付费用作为招聘条件的岗位,或者在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理证件费用、服装费、资料费等费用的情况,务必保持警惕,并核实这些收费是否具备合法依据。若必须支付费用,务必索要正规发票并确保其上有单位公章,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若您的就业权益遭到侵犯,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id_40740836]
六、合法维权,打破就业歧视
依据《就业促进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其就业权益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差异而遭受不公平对待。然而,部分中介机构却违反规定,发布了包含歧视内容的招聘广告,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某企业发布招聘公告时,特别指出“XX地区岗位已满员”“XX地区无需申请”等字样,对来自特定户籍的求职者实施了限制,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再如,某中介机构发布的停车场车辆管理员及凉菜厨师职位招聘信息中,仅限男性应聘,而这两种职位并非国家明令禁止女性从事的工作或岗位,此举涉嫌性别歧视。
广大求职者请注意:若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因性别、户籍、地域、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导致的就业歧视,应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请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注意:在发布招聘公告时,严禁包含就业歧视的内容,严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立阻碍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限制。同时,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存在歧视性的信息进行及时清理和整改。
七、识破话术,拒绝“毒馅饼”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应法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得以招聘为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亦不得推荐任何单位或个人参与违法行为。某些不法之徒借助注册企业、租用办公场所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公司,亦或在网络平台上投放兼职刷单、网络客服等招聘信息,以时间弹性、丰厚报酬等诱人条件,布下层层陷阱,引诱急于求职的受害者沦为色情、赌博、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的“帮凶”。
小陈在朋友圈偶然浏览到一则声称“在家办公月入上万并非幻想”的招聘信息,广告中宣称“工作轻松、自由,日结高薪,月入过万”,于是他主动与发布者取得联系,并支付了近千元作为代理费用,期待着能按约定每天获得30元的佣金。但仅仅收到了150元的所谓“回报”后,对方便以各种借口停止发放“工资”,而群内原本的500多名成员也被逐出聊天群。又如,执法部门成功揭露了一起案件,其中一名传销组织的成员陈某在网络上冒充某公司的身份,在招聘网站上发布了虚假的招聘广告,引诱求职者提交个人简历,随后又将他们骗至传销团伙,对他们进行人身限制。又比如,某企业打着招聘总经理助理的幌子,却要求求职者提供所谓的“特殊陪伴”和“专项服侍”等服务。部分不法分子假借招募网络客服的名义,诱使求职者加入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行列,进行欺诈行为。
提醒各位求职者: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摒弃侥幸心态,对所谓的“轻松赚钱”“稳赚不赔”等看似轻易得来的“美事”保持高度警觉,加强调查、询问和防范,以免误入歧途。在求职过程中,务必注意自身安全,若就业权益遭受侵犯,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若遭遇求职中的欺诈行为,或个人财产、人身安全遭受损害,务必迅速向警方报案。
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需注意:在进行职业中介服务时,应避免使用欺诈、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严禁推荐单位或个人参与任何违法行为。同时,中介机构需履行相应的审核职责,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或合作方涉嫌违法,应立即停止或结束相关服务,并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八、严守隐私,防范信息泄露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需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及安全监测预警等制度,严禁泄露、篡改、销毁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亦不得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个人信息被盗取等违法行为。某些不法之徒采取编造虚假招聘广告、虚构招聘平台等手段,诱导求职者泄露个人资料,从而非法获利。
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通过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在招聘平台上散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此骗取求职者的简历,并将这些简历转手给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以谋取暴利。类似事件还有,求职者张某在某个网站上提交了个人简历,所谓的“客服”要求张某加入QQ群并按照指示操作以获取工作机会,随后逐步引导张某打开自己的银行卡App和支付宝,点击其发送的不明链接,结果导致张某损失数万元。
提醒各位求职者:在通过招聘平台寻找工作时,务必采取多种途径核实用人单位的合法证件,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对招聘职位进行详查。切勿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对于要求通过QQ、微信等手段进行单独交流、深入探讨或下载应用程序等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切勿轻易透露您的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若你的就业权利遭受损害,务必迅速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投诉。若遭遇求职欺诈或个人财产、人身安全遭受威胁,应立刻向警方报案。
请各中介机构注意:在收集、保存、运用、加工、传输、供给、消除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合法、合规、必要及诚信的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同时,严禁泄露、篡改、破坏或非法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需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个人信息被盗取等违法行为。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