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69人,34个职位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等相关法规,丽水市人民医院决定实施2025年度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隶属于丽水市,是一所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属于第二类。该医院的工作人员均采用岗位聘任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69位高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具体涉及岗位(专业)、招聘名额以及报考所需资格等详细信息,请查阅《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坚决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稳固,乐意承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职工的责任,恪守法律法规,行为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年龄条件规定如下:需在35岁以下,即1989年4月17日之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岁以下,即1979年4月17日之后出生;而对于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对于“两个同等对待”的规定,若医疗卫生机构所招收的住院医师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那么他们在完成住培并合格后,若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将享有与应届毕业生相同的待遇。持有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本科学历的医师,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聘中,应享有同等的待遇(原则上,其培训专业应与应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匹配)。
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报考者若为在编在岗人员,需满足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同时需获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批准。
若引进岗位有特定要求,请参考计划表;招聘单位在专业条件方面,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行判定;对于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专业,需根据专业方向相近的原则进行判断,并以招聘单位的审核结果作为最终依据。
7.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办法及步骤
遵循透明、公正、激烈、择优的原则,秉持德才双全的选人准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身体检查、综合评估、正式录用等环节实施。具体流程包括: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丽水市人民医院的官方网站。
丽水市人民医院的官方网站是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信息的专用渠道,报考者需自行留意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17点整,有意者可在报名阶段进行咨询,并需明确所报考的具体科室及岗位。
岗位3-34的招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5点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考生需前往丽水市人民医院的组织人事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188号,6号楼1025室)进行现场报名,并在同一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材料。
资格初审环节中,招聘单位在报名阶段对报考者所选择的职位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总数的3倍,丽水市人民医院将与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缩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期限内调整至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若逾期未进行调整,则默认放弃报名资格。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在资格初审成功之后,引进单位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考试时间,报考者需留意短信信息,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回复确认。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需出示这两证的原始件和副本;尚未获得相关证书的,则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学生可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相应的原件和副本。此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或证明的原始件和副本。
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报考该岗位所必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副本。
留学人员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和副本。
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员工需要提交一份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见附件3)。
(四)考试
岗位一至二采用直接评估机制,重点对面试者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岗位契合度等进行深入交谈评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七个工作日,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资格符合者的数量,适时安排考试,并持续进行,直到成功确定聘用人员。丽水市人民医院在其官方网站的人事招聘板块发布了引进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且持续更新引进的进展状况,供有意向的报考者查阅。当某个岗位的引进名额达到上限时,该岗位的引进工作即告结束。面试考核的成绩构成了总成绩,最高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能达到及格标准者将无法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岗位3-34采取专业面试方式。
考试总分达到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考生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根据通知要求,应聘者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考试落幕之后,依据考生的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在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若成绩并列,将另行安排加试。体检和考察的过程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依据体检和考察的成果,选定聘用人员。拟定的聘用人员将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若未出现任何问题或虽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将依照聘用审批的权限进行聘用手续的办理。
报考者收到录用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限内完成报到手续。若至2025年12月31日,因非特殊原因未能获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无故延迟报到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报备员额身份的聘用人员,需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与引进单位签署事业单位的聘用协议。在试用期间,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后,若经考核表现合格,将正式予以聘用;若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七)服务年限
本次引入的岗位设定了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岗位1至2的年限为10年,而岗位3至34的年限则为8年。
(八)其他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考资料和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精确性和有效性。任何通过提交不实材料来骗取报考资格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剥夺其参加考试和被聘用的资格。
本次引进的相关信息已公布于丽水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报考者需自行关注。
本公告的解读工作由丽水市人民医院承担,而具体的引进任务则由该医院负责执行。
拨打咨询电话,请使用号码0578-2780031,该号码属于丽水市人民医院的组织人事处。
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监督:丽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为0578-2780139。
附件一为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引进高级人才的具体计划表格,文件名为“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二:丽水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募报名资料填写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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