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卫生健康事业需要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也需要推进。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市卫生健康系统的事业单位现在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是公告内容: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以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符合《2025 年 4 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且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具备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 18 周岁及以上、35 周岁及以下,也就是出生于 1989 年 4 月 7 日至 2007 年 4 月 11 日期间,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依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2025 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或者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又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时,年龄可以放宽到 40 周岁,即出生于 1984 年 4 月 7 日及之后。
台岛学生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后,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岛居民,在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以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然后在该网站上查询《2025 年 4 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先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接着进行笔试,然后进行面试,之后进行体检,再进行考察,接着进行公示,最后进行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以网络方式开展。报名工作、照片上传工作、资格初审工作以及缴费工作,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需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依照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所提供的提示,如实地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4月7日09∶00-4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7日09∶00-4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
2025年4月7日09∶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之后,能够前往报名网站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通过了资格初审,就不可以再报考其他岗位了。在通过初审之后,需要通过网上支付来进行缴费,当完成缴费之后,报名才算是有效的。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予以确认。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将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如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填写。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持有的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同时,应聘人员还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2 寸(35×45 毫米)的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格式为 jpg,大小在 20Kb 以下。
资格审查会在公开招聘的整个过程中进行。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如果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那么就会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如果与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就应当在报名的时候主动进行报告。
报名之前,需要认真地阅读本公告,还要阅读报考指南以及其《岗位简介表》等内容。要把具体规定弄清楚,遵循相关的要求,准确地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仅能挑选《岗位简介表》里的一个岗位去报名;报名时必须运用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倘若资格尚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4 月 11 日 16∶00)之前能够改报其他岗位或者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尽早挑选岗位并进行报名。这样做的好处是,当资格审查未通过时,能够及时更改报名岗位,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就会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之后若仍无法开考,就会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在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的招聘计划最终会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的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会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在 4 月 14 日 09:00 - 12:00 重新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第 2 - 3 个工作日联系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4 - 8508663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残疾人应聘者也如此,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第 2 - 3 个工作日联系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4 - 8508663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需要及时缴纳报名费用。如果逾期未缴费,就会被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报名费通常不退还。不过,存在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应聘岗位被取消,二是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或残疾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能够在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在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公布咨询电话,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门的人员值班,以对应聘人员的咨询进行回复,以此来保障报考咨询电话的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以及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来进行资格审查。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 24 小时内,会提出审查意见。如果符合报考条件,就不会拒绝报名;若未通过资格审查,会说明理由;对于填报材料不全或者需要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会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且退回应聘人员让其进行补充。应聘人员若对本人资格初审未通过有异议,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且最迟要在 4 月 12 日 18:00 之前;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需及时处理资格初审异议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能超过 4 月 13 日 12:00。
对于那些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会下载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这样做是为了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能够使用这些信息。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核。在各招聘岗位中,笔试科目可在《岗位简介表》中查看。笔试采用百分制进行计分。
笔试日期:2025年4月26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高邮市。
考生需依据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来参加笔试。在参加考试时,一定要同时携带着准考证以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起确定各科目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对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 3 倍比例(若不足该比例则以实际人数为准),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这里包含同分并列的情况)。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其中,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复审如果不合格,那么就会取消面试资格。当因为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这里包含同分并列的情况。为了保证面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面试人选的递补以及相关工作必须在面试名单公布之后截止。
应聘人员若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存在异议,那么在接到复审结论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以及申辩。
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还有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之后,要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要是联系不到,就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是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是按照百分制来计分的,并且设置了 60 分为合格的分数线,要是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那么就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四)面试”相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计算总成绩时,将笔试成绩占比设定为 50%,面试成绩占比设定为 50%,以百分制来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也就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果在同一岗位中,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相同的,那么就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倘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话,就另行进行加试,然后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对于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体检工作,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来实施。体检标准依据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来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来进行,同时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相关工作,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当出现计划缺额的情况,比如是因为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那么就会按照该岗位入围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规定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公示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以此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若应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而放弃聘用资格,那么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能够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 1 年时间内,取消该应聘人员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若符合聘用条件,在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之后,就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对于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情况,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让他们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的受聘单位。然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 3 年。拟聘人员若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存在其他人事劳动关系,那么在正式聘用之前,需本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对其进行处理。倘若反映出有严重问题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就不予聘用。当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进行递补。
当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及时将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其依据等告知考生。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有 6 个月试用期制度。如果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那么试用期为 12 个月。在试用期内,若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就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若未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就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以及其培养就业协议来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且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来执行。要做到将信息予以公开,把程序进行公开,把结果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此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同时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为了方便群众以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杜绝不良风气,特地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其中,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电话是 0514-85086619,高邮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电话是 0514-84697956。
本公告中“以上”包含本项,“以下”包含本项,“以前”包含本项,“以后”包含本项,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来执行。
本公告的解释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时也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咨询电话分别是 0514-85086639 和 0514-84614086。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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