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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须知:网上初审结果关注及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3-0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报考人员报考后需密切留意网上初审结果。若报考人员的网上初审状态为“待审核”,需耐心等候;倘若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但网上初审状态是“不通过”,就应在第一时间进行网上申诉。倘若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失申诉或改报的机会,那么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的材料以及办理的时间、地点等具体的事宜,会由各个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另外进行发布。报考人员需要及时留意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所发布的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含以下这些:

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 号)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退役士兵以及退役运动员等。

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 号)的规定,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各类报考人员曾因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而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 号规定中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若报考人员同时具备多项不同的加分资格条件,就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来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的网站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加分的分值会被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当中,考生的笔试成绩以及排名是以加分之后的情况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 1:3 才可以开考。若未达到 1:3,原则上要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在情况特殊时,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进行研究,之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并获得同意,才可以开考。

(一)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有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者仅进行笔试这两种方式。关于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将会另外进行通知。考生们需要及时留意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4 月 19 日进行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有“教育综合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的计算方式是:“教育综合知识”占 40%,“专业知识”占 60%。如果仅考“教育综合知识”,那么就以“教育综合知识”的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是(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上加分),其合格线为 5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用于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也测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它通过片段教学、现场问答以及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等方式来进行。各招聘单位(学校)会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设定为 60 分,未达到这个合格线的人员将不被聘用。如果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那么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以上才算合格。

(四)考试成绩

考试仅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将笔试原始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并加上加分)就是综合成绩。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并加上加分)占 40%,以及面试成绩占 60%合并计算得出。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会在各单位和学校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入围人员的成绩会按照招聘单位(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网站上公示 7 天。只有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才可以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网站的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倘若同一职位的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 2 个或者更多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那么选取笔试原始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要是笔试原始成绩也一样,就选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如果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并且面试成绩也相同,那么就会加试一场面试。在这种情况下,综合成绩的排名会以加试成绩为准,以此来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依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 年修订)》的标准来执行。如果体检不合格,就会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报考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进行 1 次复检。复检的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最终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若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就应当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同时要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只有在所有体检项目都合格之后,才可以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考试和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 1:1 比例组织考察。通过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查阅档案,验证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综治情况调查,开展信用情况调查,前置查询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考察要做以下几件事: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还要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的档案如果无法在 6 月 20 日前寄达,那么报考人员就必须在考察的时候同步提供由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 2)。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地报告本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人员要提交《入职承诺书》以及同意入职查询的书面材料,倘若未提交相关材料,就不能予以聘用。拟聘用的中小学校需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以单位隶属关系为依据,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取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后得到反馈,存在《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 号)以及《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 号)所规定的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那么就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会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然后依据招聘单位(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在这当中,如果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那么就由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去选择聘用学校。要是综合成绩相同的话,就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来决定优先选择的顺序。公示期满后若不影响聘用,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用人单位需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以及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发布。对于招聘后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需要及时留意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学校)网站,以知晓最新的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以及招聘进展情况方面的咨询,需联系各招聘单位,其联系电话在网站发布的《2025 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可以查看。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就会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也会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同样会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甚至会取消其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秉持公开报考条件的制度,公开考试程序的制度,以及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与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的纪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本次考试的回避规定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 号)来执行。在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会接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为 0595-22112393。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等环节若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是否递补,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泉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未尽事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为 0595-22781630 和 22785162。

附件包含 2025 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的岗位信息表。

2.关于**同志表现及查档情况的函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 为关于**同志表现及查档情况的函 doc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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