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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贵港市总工会基于工作的需求,做出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 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决定,当下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觉悟较强,具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较为强烈,善于团结协作,能够吃苦耐劳,拥有敬业精神,并且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历在本科以上,专业没有限制;年龄要在 18 周岁及以上,同时要在 35 周岁以下,也就是出生于 1990 年 1 月 31 日到 2007 年 1 月 31 日这个期间;并且性别不限。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例如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等;同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到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工作日,上午的时间是 8:00 至 12:00,下午的时间是 3:00 至 6:00。
报名地点为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 298 号。贵港市总工会在 5 楼,其 518 办公室即为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进行以下操作:填写《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提交近期小 2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1 张;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如果报名人员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就会通知他们参加笔试。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报名人员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四、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
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会按照拟招聘人数的 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这些面试人员将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和面试结束后,要把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以此来计算总成绩。然后按照招聘人数的 1:1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去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倘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状况,就按照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来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完毕之后,会组织那些考察合格的人员去进行体检。体检的医院是县级以上的医院,并且体检的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 1 年。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工资待遇依据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来执行。在试用期时,会按照正式聘用工资的 80%进行发放。
附件: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2025 年有桂平市教育优质发展服务中心等 3 个单位发布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并且进一步充实桂平市教育局的干部队伍力量,同时优化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所以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人员当中公开选调市教育优质发展服务中心等 3 个市教育局所属的二层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了能够做好选调的相关工作,现在将有关的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名额
市教育局的二层机构计划选调工作人员,总共 18 名。具体的岗位计划以及资格条件要求在《2025 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中可以查看。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桂平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遵纪守法方面表现出色。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敬业精神。能够吃苦耐劳,并且拥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
相关岗位的年龄情况为:50 周岁以下是 1974 年 2 月 19 日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是 1979 年 2 月 19 日以后出生。相关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5 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
4.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条件的未尽事宜,最终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19年10月(含10月)之后入职的;
2.农村定向培养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6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近 5 年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近 5 年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近 5 年有正在接受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情况;近 5 年有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情况。
5.经批准交流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提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桂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选调公告,同时桂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桂平教育”也发布了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是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1 日,一共 3 天,每天的上午 8:00 到 11:30 以及下午 3:00 到 5:30 都可以报名。
2.报名地点:桂平市教育局一楼多功能活动室。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逾期报名将不被受理。每位应选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025 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为附件 2,《2025 年桂平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二层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分自评表》为附件 3。
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验,需提交原件;提交学历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验,需提交原件;提交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验,需提交原件;提交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验,需提交原件;提交职称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核验,需提交原件。
3.提交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荣誉证书)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岗位代码为45088101-06的计分办法按第1项计算。
岗位代码为 45088107-10 的计分办法,是按照第 1 项、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来进行计算的。
以证书盖章落款日期作为计分的依据。
1.综合荣誉分
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师这一荣誉称号计 10 分;获得自治区级班主任这一荣誉称号计 10 分;获得自治区级模范教师这一荣誉称号计 10 分。
(2)享受地市级特殊津贴教师的计6分。
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称号的计 4 分;获得地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计 4 分;获得地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计 4 分;获得优秀党员称号的计 4 分;获得先锋党员称号的计 4 分;获得桂平市十佳教师称号的计 4 分;获得桂平市十佳班主任称号的计 4 分;获得桂平市特岗教师称号的计 4 分。
获得县区级的优秀教师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特岗教师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班主任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教育工作者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先进教师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特岗教师称号可计 2 分;获得县区级的班主任称号可计 2 分。
获得省级骨干教师(A 类)计 10 分;获得地市级骨干教师(B 类)计 6 分;获得县市级骨干教师(C 类)计 3 分。
综合荣誉的颁发单位为准是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荣誉的范围仅限以下这些: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特殊津贴教师、骨干教师等。其他项目不参与计分。
2.教学比赛分
自治区级(中学组、小学组)获一等奖每次给 10 分;获二等奖每次给 8 分;获三等奖每次给 6 分。
获地市级的中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予 6 分、4 分、2 分;获地市级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予 6 分、4 分、2 分(此奖项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
获县区级中学组一等奖每次给 2 分,获县区级中学组二等奖每次给 1 分;获县区级小学组一等奖每次给 2 分,获县区级小学组二等奖每次给 1 分。
3.教学成绩分
任教学科成绩在市(地市)级(高考、中考)中获得一等奖的,每次给 10 分;获得二等奖的,每次给 8 分;获得三等奖的,每次给 6 分。
任教学科成绩获得县区级教学成果奖,其中获一等奖每次给 4 分,获二等奖每次给 2 分,获三等奖每次给 1 分。
4.教育科研成果分
广西(省级)或贵港市(地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一、二、三等奖时,每次分别给予 8 分、6 分、4 分。这些成果是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的。主持人可记满分,成员则减半计分。
获广西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时给 5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二等奖(良好)时给 4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三等奖(合格)时给 3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获地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时,每次给 4 分,且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二等奖(良好)时,每次给 3 分,同样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三等奖(合格)时,每次给 2 分,也只给主持人记分。
获县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时,给 3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二等奖(良好)时,给 2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获三等奖(合格)时,给 1 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以上计分说明如下:
1.同一项目(同一学年度),只取最高级别的计分。
教学比赛指的是现场教学比赛,例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堂教学比赛、中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比赛、课堂教学比赛(包含学科教学、主题班会)等。其以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地市级)教育局、市(地市级)教科所、县(市、区)教研室的盖章作为依据。
工作人员要现场核定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数,这个分数在附件 3 中。经过复核之后,报考人员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
报考人员需对递交的荣誉证书(证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倘若存在任何不真实、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形,只要一经查实,就会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同时将其作为诚信记录进行备案,并且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主管部门。
对个人综合素质分的未尽事宜,最终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解释。
(五)面试
1.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是 1 比 3,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要达到 1 比 3。如果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那么就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来决定是否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赋分等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它主要是对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的分值设定为 100 分。
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同时市委编办、人社部门以及纪检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六)选调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选调总成绩由综合素质分数与面试成绩分数相加而成。若总成绩相同,那么综合素质分高的人可进入考核;若再次并列,综合素质分数中地市级及以上荣誉分数高的人优先进入考核;若再次出现并列,桂平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年限长的人优先进入考核。
五、考核
面试结束之后,会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依据选调岗位核准计划,以 1∶1 的比例,确定各个岗位的考核对象。
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身体条件等情况。
当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者书面表示自愿放弃时,能够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面试和考核等结果来确定拟调的人选,主管部门对这些人选进行审核之后,要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 5 个工作日。
经公示且无异议后,需报有关部门审批,接着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凡是选调入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的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重新进行聘岗。
在下达拟调通知之前,如果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那么可以按照规定进行递补。而在下达拟调通知之后,若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者不按时报到(需在 1 个星期内报到),就会取消拟调资格,并且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要加强选调工作的管理,并且要严肃选调工作的纪律,同时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需要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还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规定。对于徇私舞弊的人,将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人员,要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且要通报其所在的单位。监督电话为:0775 - 3370399(桂平市教育局信访股)。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面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经费保障,本次选调工作所需经费由桂平市财政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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