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东阳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等相关规定,经研究,东阳市卫生保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东阳市卫生保健系统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97人。具体招聘条件参见《东阳市卫生保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其所学专业得到国内同类专业认可;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相关岗位专业资格,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年)》。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证书和户口的计算时间统一至2025年2月10日。
留学生须于2025年2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5年完成标准化培训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标准化培训成绩单和标准化培训资格证书,逾期未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补发。制成。
3、资格初审、复审、审查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4、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东阳市农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未完成培养协议(聘任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学生、现役军人、累计担任公务员不满5年的人员(含试用期),东阳市卫生系统正规聘用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2025年2月10日前离职不满5年(含5年,以辞退文件日期为准)的东阳市医疗系统原职工,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申请;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凭已取得的学位和证书报考。 。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限至2025年2月10日尚未届满的。
(五)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目前在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须征得设立单位及设立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如实填写附件2表格);
七、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报名→资格初审→查询重新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公告→就业。
(一)注册登记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招聘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2月10日9:00-2025年2月16日16:00。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人才网(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候选人登录”。凭身份证登记真实个人信息后,选择“公开招聘”,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及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单纯报名而不应聘的,视为无效。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注册和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会进行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19日16:00。
申请人可以通过“状态查询”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及初审未通过的原因。报名完成后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名者开放。
(三)查询及重新登记
时间:2025年2月21日9:00-2月22日16:00。
已报名者可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以选择“状态查询-报名”申请同一职位或“公开招聘-选择职位”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能及时变更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重新注册资格初审将于2025年2月25日16:00结束。
(4) 确认付款
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2025年3月2日16:00。
资格预审通过者,登录浙江省卫生人才网“公开招聘-状态查询”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10日9:00-3月14日16:00。
完成缴费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须出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1)临床医学、听力言语康复、耳鼻喉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学、精神病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健康、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等专业临床医学试卷; (二)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专业中医考试试卷; (三)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试卷; (四)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采取各自专业试卷。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3、本专业参加试卷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本专业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七)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审查及面试
1、笔试及格分数计算及面试人选确定
(一)笔试及格分数的划分标准:笔试及格分数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计算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平均分。参加考试并取得同一份试卷的有效成绩和笔试总成绩。
(二)报考人民医院、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医院、横店医院、妇幼保健院、红十字会医院、皮肤科医院的申请人,笔试通过者按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报考第七人民医院、医社管理中心各会员单位岗位的,笔试及格分数的90%为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访谈对象的确定
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两名候选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东阳市卫生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印有个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工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学历及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部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在线生成)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在职应聘者,具有公务员(含公务人员)及职业状况的,须如实填写《2025年东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
材料不齐全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的内容或申请资格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予填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予纳入体检和检查。
如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将不再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体检
1、总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如果笔试和面试成绩相等,则进行追加考试。
2. 体检
按照总分计算办法,与拟招聘岗位数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手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补考。
(九)考察、公告及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选。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审查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举报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则自动放弃,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被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合同后,方可报到登记(如确定为被聘用人员为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合同关系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期限和拟聘用人员公告前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体检合格人员中体检、聘用的顺序依次递补。总分。
体检、检查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取的依据。
报考医学共同体管理中心会员单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具体单位。
申请人必须在任职后3年内取得职业资格,否则将被解雇(计算时间以下列日期为准)。
5、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预审、复核、考察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何处发现应聘者不准应聘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把控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杜绝任何舞弊行为。严禁谋取私利。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和事项,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5803。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考试成绩、体检入围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官名单、拟招聘名单等)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恕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考生原提供信息如有变更,请随时与东阳市卫生局党委联系(电话:0579-86655803)。否则,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东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东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docx (28.2 KB)
附件:2025年东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名单.xls.xls (49.0 KB)
东阳市卫生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 月 21 日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2025年东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