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2011〕9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省人民政府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机关及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29号) 61)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渤海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
申请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申请正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一岁(1974年1月15日或之后出生)。
申请人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日期。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核。 2025年12月31日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以考核为主。
4.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2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渤海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的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质等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任职资格。
(四)评估
考核由面试、答辩、试讲三个环节组成。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主要考核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得分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切实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人社部〔2010〕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社保〔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医院组织。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重新检查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六)检查
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七)宣传就业
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登记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我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从报名到拟录用人员公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畅通无阻,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候选人自行承担风险。
3、招聘期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等)、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期间,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予填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热线:0416---3400310
纪律监督热线:0416---3400027
附件:渤海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渤海大学
202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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