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伊犁州检察院将于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录用书记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伊犁州直检院招聘系统书记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是非问题上,立场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应聘者应具备该职位所需的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请参阅岗位清单,并在开始报名前已获得相应文凭;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结束);
7、申请人必须是“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其服务时间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符合申请招聘职位所需的所有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尚未解除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尚未结论的;
(二)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公职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单位不同意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七)分配到乡级以下单位工作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上述情况涉及的时限截止时间以报名首日(含当日)为准;
(八)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实施方案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5年1月16日10:00至2025年1月24日20:00)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需要网上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95元。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如果注册成功,则无法更改。请您在报名前慎重考虑,确保您有能力和意愿参与本次报名。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jpg格式,个人裸照) -头像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大小10~600kb之间)。候选人提供的照片信息必须清晰。若使用不合格照片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恶意报名者,将被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误解、操作错误、填写错误或标识不清而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关注钉钉群动态。
登录(#/index/11452),点击左上角“我的报名”-点击“操作”-“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入场券。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稍后通知(考生请关注钉钉群动态)。
笔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考生必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2科。
3、笔试内容及分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管理能力考试》满分100分,《应用理论》满分100分。两次联合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未按要求回答问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4、笔试及格成绩。笔试及格线根据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确定,并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index/11452)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录取情况。如果您对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致电19390251114,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核。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确定入学面试人选
笔试结果公布后,按照笔试及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据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均为最后进入面试者,将一同进入面试。若有放弃的考生,可按笔试成绩降序填写。
(五)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候选人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面试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审查采访。
1、审核时间、地点:稍后通知(考生请关注钉钉群动态)。
2、审核要求:资格审核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
(二)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
(5)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其他报名请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虚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审核地点的应聘者,将无法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因主动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予以录用。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即可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适应能力、行为举止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晋级下一阶段。
2、面试时间、地点:稍后通知(考生请关注钉钉群动态)。
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1、招聘单位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并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申请人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体检不合格或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必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5日内另行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5、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体检结果顺序递补,然后进行体检。
(八)人才评价
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情绪管理能力测试。评估费60元/人。被检查人应当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伪造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试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考试人选。
(九)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按照规定接受政治审查。政审时,经认定不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该职位所需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下一阶段的进入资格。对于因政审未通过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通过的人员中,按照体检、政审人员的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十)公告
新入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上班。证件非原件或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1、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伊犁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会影响应聘者的招聘。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签订为期2年、试用期2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与招聘单位干部有直接关系的应聘人员及本人不得应聘本单位职位。
(二)招聘人员在办理涉及上述人员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的事项的人事招聘事项时,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过程中,应聘者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流程、查询相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为维护征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征聘工作由伊犁州纪委驻州委政法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部、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监察部。 。监督电话如下:
伊犁州纪检监察委员会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99-8053986;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99-8333099、0999-8333188;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检查部0999-8333211。
5、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index/11452)发布的公告。如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委托霍尔果斯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招聘。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有关该职位的具体问题,请致电。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杨娇娇、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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