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评价
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将在原平台公布。考生有责任及时核对。进入考试考核的人员,必须按照考试考核公告的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根据需要可增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通用专业能力。当职位拟引进人数与该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时,增加笔试,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上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得分最低的人也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考察候选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同等顺序确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须按照后续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注册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时,因取消引进资格或放弃引进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中等额填补。若无替代候选人,所引进的职位将被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申请人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被发现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检查
检查工作由同级卫生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检查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个别访谈、查阅档案材料、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约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情况。廉洁自律检查对象。 、位置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时,对因取消引进资格或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合格人员中等额填补。若无替代候选人,所引进的职位将被取消。
(六)体检及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争议的,考生应当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引进资格。体检时,因取消引进资格或放弃引进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中等额填补。更换体检仅进行一次。下一个拟替换人员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换。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然后公布原平台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就业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得调离。
5.政策咨询电话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9-8870201
(一)市属机构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0939-8263015
陇南康复医院:
0939-8592266
陇南市妇幼保健院:
0939-8236164
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9-8239229
(二)县区机构
武都区卫生局:
0939-8212262
宕昌县卫生局:
0939-6122998
成县卫生局:
0939-3218671
辉县卫生局:
0939-7599968
康县卫生局:
0939-5121287
理县卫生局:
0939-4428193
两当县卫生局:
0939-7121553
温县卫生局:
0939-552221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陇南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名单.xls
附件2:陇南市医疗卫生系统机构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登记表.xls
附件3:陇南市2024年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登记汇总表.xls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名,在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从事综合窗口服务(行政服务)、协助、代理工作。
(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招聘由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精神。
(二)户籍所在地为陇南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至2006年12月出生),已取得行政文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一年及以上政务服务经历(需在县城有政务服务经历)二级及以上)部门工作证)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1年12月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计算机、大数据、公共管理、播音主持艺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4)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佳;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形良好,男性净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厘米及以上;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
4、案件已被执法纪检部门立案并正在审查中;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电脑上登录注册链接进行注册。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9:00至2025年1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提交申请并上传附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登录报名链接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一个登录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并且必须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并上传与您注册信息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原件照片,并签署《申请人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申请人提交的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申请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注册申请一旦通过资格初审,不得变更。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一)检查初审结果。申请人可在报名后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报名及缴费。资格预审通过者,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三)网上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妥善做好考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与报名参加笔试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到公安派出所申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陇南市市政务服务中心”、“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将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户籍等进行审核,并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此链接只会被填写一次。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登记表(登录登记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需户口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按照提示生成带有二维码验证码且在验证有效期限内的PDF版)。
(四)面试
1、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现场适应能力、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等),以面试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5) 总分确定
1、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缺席考试者,不计入总成绩。如果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2、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通过“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表现,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稍后通知。
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部委)统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就业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表现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八)公告及聘任
1、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学会”、“陇南市市政务服务中心”、“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2、符合用工条件的人员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胜任工作岗位的,终止劳动关系。
5、报酬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工资福利纳入市财政保障,按月发放。根据《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陇公发[2023]26号)标准,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每服务一年,工资增加50元。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正式录用前,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体检、考察、公示、招聘过程中,因考生主动放弃、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下一阶段考生空缺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根据总分计算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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