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人才聚荆楚”工程,推动高校毕业生留在湖北就业创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优质专业干部和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202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坐落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是一个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份。是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办的湖北省教育学院,2003年、2009年湖北省工业学校和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合并,2007年在湖北省第二师范学院基础上组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教育学院.学校是湖北省师范教育重要基地之一。是“湖北省2011计划”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推进计划重点建设大学。
2. 招聘原则
党必须坚持管干部、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施贤、适任用人,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社会人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情请参阅《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
2、在校全日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仍在取缔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各岗位应聘者报名情况,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分批组织面试、考核,直至岗位招满。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应聘考核表》,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起发送至人事处(rsc@hue.edu.cn)和用人单位邮箱。院校邮箱地址(邮件主题为:聘用院校+职位类别+姓名)。用人院校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职工招聘公告》中查找。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阶段学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将按照报名办法所列要求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
2.相关时间节点的描述。年龄从1月1日开始计算,按周岁计算。如果某个职位的年龄要求为40岁及以下,则该人出生于1984年1月1日或之后,其他以此类推。科研成果突出者,年龄可放宽5岁(由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注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学校同意,取得各类证书及资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招聘单位。逾期或超过单位批准的延期期限且未取得相应证件和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将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进行笔试,采取用人学校面试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用人学校面试。用人学校经初审确定报考人选后,组织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聘者将通过自我介绍、试讲、问答、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岗位要求设定,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最低分数为80分。只有达到及格分数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用人院校根据面试成绩推荐候选人参加校级评估。当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用人院校将组织复试,复试成绩较高的应聘者排名第一。
(二)校级评估。通过申请人自我介绍、现场提问、综合评审和投票,同意投票超过评审专家组专家人数2/3以上的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
7、体检及检查
(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复检的,在有资格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检查。检查工作由用人院校负责,采取面谈、档案审查、信函等形式进行,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纪律等,并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形成检验报告。
(四)考生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体检、检查的,可以由替代体检、检查人员顶替。
八、公告及备案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推荐人选,提交校务会议审查后,在学校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馈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将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有异议但不影响就业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就业备案。
(四)公告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核实属实的,就业记录不予处理。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缓申请备案,待情况明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就业
(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录用人员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纳入聘用期限,实行岗位管理,并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根据综合绩效排名更换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项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罚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是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拟招聘等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申请人核对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热线:027-52104766
监督举报热线:027-5210478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5 年 1 月 8 日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x (23.8 KB)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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