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直属16家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80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青岛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一、招聘范围
主要向2025年博士生开放。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
国家规定,2023、2024届未确认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含在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人员(含留学回国并与国内同时毕业的人员)大学毕业生))仍然会有他们的档案。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毕业生,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申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为最低要求。申请医疗岗位的,已完成医师注册的,其执业范围必须与所申请的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须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对服务年限有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且备案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申请人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规定回避的职位。
3. 注册
它将通过网上预登记、现场评审和初选的方式进行。
报名及初选期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岗位报名及初选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当职位被填补时,职位就会被填补。空缺职位的报名和初选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1.网上预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2025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说实话。
请仔细核对相关岗位要求。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申请时,以申请人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招聘职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如学历证书专业名称未体现研究方向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填写研究方向并提供相应证明。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评审及初选:校招线下行程确定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行程栏公布。请及时登录查看。网上预登记后,应聘者须携带纸质简历到招聘现场参加审核和初选。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审核的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选流程,通过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初选。不参加初选的,视为放弃。初步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意向参加不同招聘单位的初选。初选通过后,收到单位的《考察通知书》即视为已达成初步意向。报考者进入本单元的考试范围,不能同时接受本手册中其他单元的考试。 《考试通知》;未收到《考试通知书》的,可随时撤回“拟任职位”,向其他单位提出申请。每次招聘会结束后,未收到《考试通知书》的应聘者将在5天内自动返回“意向职位”,可继续参加后续招聘。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每个人只能收到一份“考试通知”。
申请人必须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的统一时间完成计划,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4. 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面试将通过答辩、讲座、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详细面试计划请参见各招聘单位网站。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的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可以通过补考的方式确定。
5. 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对招聘岗位进行岗位划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的顺序,并等量组织。
检查可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招聘单位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检查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填补。
六、招聘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候选人,主管部门将候选人名单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放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已进入体检并公示范围的人员中等额补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补充。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按照管理权限。举报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给《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 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参照《公开招聘违纪、事业单位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处理。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将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不诚信的应聘者,将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廉洁档案。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申请人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向本市事业单位重新提出的申请。资格。
八、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在应聘期间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招聘简章及公示信息将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首页“公告”栏目发布()。其他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3、根据《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平等”政策的通知》(国卫科教办〔2021〕18号)文件精神,“从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4.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青岛市立医院 0532-82825133
青岛市中医院(市海慈医院)0532-83777599
康复大学青岛中心医院 0532-84961648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0532-89076056
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 0532-82616373
青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0532-81636169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0532-86669117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0532-57709553
青岛胶州市中心医院 0532-87205662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0532-6866117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0532-82028521
青岛口腔医院 0532-67756331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0532-66850990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0532-82912527
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学校 0532-85978197
青岛市中心血站 0532-85719356
政策咨询热线:0532-82876209
市卫生健康委监管电话:0532-85912521
请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上述电话。
附件:2025年青岛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如果您想查看准确的招聘信息并下载报名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并以招聘方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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