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不可退回)现场报名,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登记。报名时请扫描二维码加入“招聘”微信群。
(2) 测试
1.乡村医生岗位采取面试聘用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聘用方式,不进行面试。
2、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岗位笔试内容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应类别的综合笔试。医学检验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参照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学士)资格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3、本次招聘不设考试比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为60分。达到最低及格线及以上者方可录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平分而不能确定录用的,将在有人员的情况下进行补充测试。
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事项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绩效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录用体检体检与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特别提示: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体检中需增加传染病检测项目。
(四)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后,拟聘任北院区临床医师、西院区中医医师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其他职位不需要政治审查。
(五)公示:对拟录用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6)职位选拔:同一职位,按照综合表现和个人执业范围的先后顺序选拔部门。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综合权衡和调整。
(七)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扣除社会保险费后的实际基本工资按照新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聘用人员为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在职编外人员的,无试用期。
(8)正式录用: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4、正式聘用后福利: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用人单位有关编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补充事项
1、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主动放弃或发现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根据综合表现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招聘人员如为甲萨校区或其他分院(中心)编外人员,且相应校区或其他分院(中心)空缺职位需要填补的,可根据总体情况择优选拔。分数(达到及格线) 替换人员将根据个人意愿调往相应院区或分院(中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人员在后续招聘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的,须提交书面辞职声明;
3、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供复核。
4、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开应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国家纪委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2、工作人员、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经参考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违规者将移交总医院纪委处理。
附:新平县总医院2025年第一批编外人员和乡村医生招聘岗位
新平县总医院
2024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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