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书记员
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委托上海外事(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录用形式公开招聘办事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一)本计划招聘文员9名;
(二)岗位设置详情参见《大理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书记员(第二批)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工作职责
招聘书记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和其他检察事务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集、流转、登记、保管;
(二)办案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复印、发送、接收、交付法律文件;
(四)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
(五)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
(3)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四)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计算时间截至公告之日;
(五)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中文输入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各级公职人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本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登录云南省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报名流程:考生报名——选择考试——填写职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12月20日18:00-12月26日9:00。
网上资格预审:12月23日至12月26日12:00。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自己的复习状态。符合笔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已报名但未列入公告名单的,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审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检察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知识等。
2、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岗位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人员名单将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公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人员而未达到岗位技能考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批替换后未达到比例的,不再替换,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以提交原始材料的方式线下进行。原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3、岗位技能测试。它是通过观察和聆听机器上的跳动来进行的。
岗位技能考试成绩计算如下:
(看玩得分[100分]+听玩得分[100分])×50%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通过分数为7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 (包括并列最后一位的)。进入面试者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与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无人填补职位或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同等职位面试。
5.综合评分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种分数换算时如有小数,计算时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再次出现相同结果,则按照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招收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
其他部分招聘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检查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表现和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检查。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同时,要核实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
检查时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报告证明。
自愿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的,按照综合表现和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告及招聘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予以公告。
2. 雇用。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很难核实举报的问题是的,暂缓聘用,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聘任通知发出后,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补充。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已进入面试但未录用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按招聘岗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替补人选。若该职位有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一年内开始招聘。届时录用的替代人选,将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填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手续后录用。
(六)相关福利
聘用制度下文员的待遇及保障详情请咨询招聘单位。
(七)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并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3、招聘过程中应聘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合格的,可取消其招聘资格。发现上述情况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拟聘用人员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沟通不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是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7、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后续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19898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0872-2316963
【监督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97068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0872-2316951
附件1:《大理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书记员(第二批)岗位设置表》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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