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丽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丽水学院决定赴武汉开展辅导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任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三)注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模范带头,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申请人须于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地区就读和留学归来人员获得的境外(境外)学历和学位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5、丽水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申请。
6. 学生领袖经验要求:职位SS1和SS2需要一年或以上本科或研究生级别的主要学生领袖经验,或一年或以上大学全日制学生工作经验。主要学生干部有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主要领导等。社团等的成员,以及被确定为同等水平的学生。干部职务;高校全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专职辅导员、学生办公室或团委工作人员。 SS3后学生干部经历和高校全日制学生工作经历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2:00。
应聘者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站)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应聘材料。
②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00。
考生可登录丽水学院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下载打印《丽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携带至资格审查现场。
③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4日9:00-14:00。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千人博士项目对接暨人才引进签约会”溧水学院报到点(武汉中南花园酒店),详情见现场标识。
资格初审合格者需到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需提交《丽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本科生(或研究生)毕业院校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全日制在校学生工作经历证明一所大学(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任职时间等)等待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供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2月14日9:00-14:00。
地点:“武汉千人博士项目对接暨人才引进签约洽谈会”溧水学院报到点(武汉中南花园酒店),详情见现场标识。
申请人须携带《丽水学院辅导员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出具的职称(或研究生)学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码、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全日制大学生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件)人员、工作地点、任职时间等),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
报名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心理评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还必须现场完成心理评估。
心理评估时间:2024年12月14日9:00-14:00。
心理测评地点:“武汉千人博士项目对接暨人才引进签约会”溧水学院报到点(武汉中南花园酒店),详情见现场标识。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和心理评估的,视为放弃。
(二)考试
考试将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申请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适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言行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通过分数为60分。失败者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
面试地点:武汉中南花园酒店,详情见现场标识。
具体安排请参见《面试通知》。
期末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名单将在丽水学院官网招聘栏目公布。
(三)体检及检查
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检查或体检、检查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告及招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登记职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且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终止聘用合同。
4.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2、申请人放弃、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更换。需要补录的,按照面试通过者中得分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确定。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丽水学院网站(招聘栏目)上公布。申请人应自行注意。
4、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咨询热线:教务与工程部0578-2271180,人事部0578-2276051。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附件:丽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丽水学院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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