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要求清单》(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清单》)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的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证书请办理申请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报到时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责任;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应避免的;
6、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经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3、人才及福利介绍
根据《四川旅游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川旅游大发〔2022〕49号)的相关规定,我校采用年薪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两种方式引进人才。按照“优胜劣汰、优胜劣汰”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实际贡献等情况约定相关报酬。
(一)引进人才年薪制度面议。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待遇包括事业单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安置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设立企业的工资按照国家财政基本工资和相关福利标准执行。校内绩效工资标准由学校和引进人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目标任务等确定。
各级别引进人才福利一览表
具体级别请咨询人力资源部;本公告涉及的费用均为税前费用,单位为人民币。
四、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用年薪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两种方式进行。按考核招聘办法招收的人员占学校编制,按年薪制招收的人员不占用学校编制。招生采用学校承包制。
(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聘者实行年薪制。
5. 招聘流程
(一)报名
邮件发送:下载并填写《四川旅游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姓名+学历/职称”,然后发送至人事部邮箱(sctu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对申请人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
(三)评估
1、面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以试讲或专题报告为主。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就聘用期间的目标和任务达成一致。人才办组织评估专家组,综合考虑学校引进人才前取得的学术成果和聘用期间的目标任务,确定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 )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育厅报考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教师资格认定》《关于合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调整四川省申请认证教育教师资格体检指导意见》(川教[2010]26号意见>关于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行为的通知》关于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关于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和就业体检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实行《考试》(国工录取通知书第2009107号)。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招生的通知》要求实施的。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2、面试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陪同,在学校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除需要现场或者当日复查并按规定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体检结束后,可以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一次,由四川旅游大学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人员自愿弃权或体检未通过而导致某一职位空缺的,我校将按照考核程序(一)至(四)重新开启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及招聘流程详见本公告,不再另行填写。
(五)检查
四川旅游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心理调节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其人事档案等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与申请及资格相关的材料。确认。对审查中被取消资格的应聘者,审查合格者自动放弃公告前的空缺职位,我校将按照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的程序重新启动考核招聘工作)本公告的考核招聘流程,不予更换。 。
(六)公告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在四川旅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资格。
(七)审核确认
无异议者,由四川旅游学院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经终审后,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或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审核确认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聘用)资格。
(八)就业
1、按照考核招聘办法录用的人员,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出具文件报教育部门备案(核准),并办理入职、晋升、岗位招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手续;
2、按年薪制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招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四川旅游大学将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违反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三十条和考试方式、纪律规定的,特别是未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考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政治处分、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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