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50名
招聘人数:50人(编制)
招聘对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就业)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士
网上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3日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4日上午
面试时间:现场报到当天或次日
面试内容:试讲+综合素质考核
薪酬福利: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福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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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12月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4〕 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和规定鼎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潮人社会条例[2023]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特别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就业)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士。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就业)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5届来华学习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就业)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024年国内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就业)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他申请者须在报名首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证明信及相关证明报到日前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材料。
2025年毕业的迎新生、委托研修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培训、定向机构同意申请的,申请人须出具培训、定向机构的批准证明,并经所在机构批准后方可申请。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心状况,并符合体检标准;
6、具备应聘该职位所需的条件。详情请参阅《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
7、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即1993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即1983年12月9日之后出生);博士后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8、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规范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
7、近两年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计算期限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3、报酬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4日上午11:30。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报名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上午。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
(1)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将所需报名材料PDF版扫描,打包压缩成文件夹(最小尺寸)并以“应聘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信箱在登记中规定的期限内。职位所在学校的电子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潮州市教育局2024年12月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名单》)。
(2)现场报名:请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亲自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区桃李园广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时间:2024年12月14日9:00-11:30。
3、注册所需材料:
(1)《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A4纸正反两面,用蓝黑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名,身份证照片需粘贴后扫描,请保留纸质版);
(2)本人近期1寸半身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
(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五)境内院校毕业者,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各学段学位证明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籍证明等材料。 ;
(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在开学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证明的注册。信函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七)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证书认证的,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普通话水平考试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合格证明教师技能评估)(PDF 格式);
(8)国有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同意申请证明(PDF格式);
(九)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及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以诚信应聘为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申请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
(3)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中详细、不间断地描述相关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该职位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申请表中不得遗漏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四)报考人员须按照《2024年考试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辅修专业和学位类型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果申请人的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进行申请。专业要求课程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全部要求专业。专业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同类专业的,报读时须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翻译成绩单扫描件,并在国内提交。在大学官方网站上搜索您所申请专业的课程,将相应的课程与您自己专业的课程进行比较,并出具书面说明(文末附有网站链接和网页截图,以及签名需手写签名),并出具承诺书,确保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资格为“专业”(代码为6位),则应聘者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专业”上方的“学科”(代码为4位)或“学科类别” “ ”(代码为2位),可按前款规定报考同类专业考试。除《202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培养方向所列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所列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依据专业。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避免的情形的,依照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网上报名者须于2024年12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初审结果(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现场报名者,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初步审查结果将予以反馈。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12月14日9:00至11:30在报名现场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考试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理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可立即到“现场审核办公室”申请审核。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申请人应保证注册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就业资格。
3、发出《面试通知》
招聘单位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安排在现场报到当天或次日。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综合素质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力。试讲内容为应聘者就其所申请职位对应的主题进行8分钟的板书讲座。综合素质考核环节采用问答方式,时长4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并汇总成绩,并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
2.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试听成绩×70%+综合素质考核×30%。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6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顺序确定排名。若预讲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例如,如果主面试评委的分数仍然相同,则将组织另一次面试。综合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教育局网页()公布。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会保障局〔2010〕382号)和《体检标准》进行。报考广东省教师资格办法(2013年修订)》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未携带全部证件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集中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将在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者体检结果。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会保障局〔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避免的情况等。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列入录用人选。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照规定和期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宣传招募
拟录用人选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 )和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1、申请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的候选人尚未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3、拟聘人员因公告的结果不能录用的;
四、受聘人放弃聘用。
接替人选从符合同等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表现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并按照公告中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规定办理。
五、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上述”及具体招聘条件均包含本人数。
(二)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者,应尽快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程序。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候选人筛选。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部)严肃追究责任。和社会保障令第 35 号)。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潮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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