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学院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这是一个资金充足的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学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博士生岗位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清单》)。 《岗位清单》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查询、下载。
2.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人才参考目录》(附件2)设定和审核。对于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的留学生专业和研究生专业,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根据招聘公告中规定的专业条件、所修专业课程等情况确定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申请人、研究方向。专业要求。专业名称调整的,调整前后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且研究生院书面证明调整前后专业为同一专业或者专业课程一致的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学历中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必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留学并与2024届国内毕业生同时毕业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注册前须有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证明材料方可注册。
(八)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无户籍限制。
(九)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现役军人或非2024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公共机构的职位;在职存在上述关系的员工,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以及《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回避的职位对于公共机构”;
3. 2025年6月1日前,新录用的工龄未满5年的公务员、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工龄未满3年的现有(注册)人员以及规定的人员(包括协议)明确)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被辞退;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具备担任相关职位资格的人员,不得申请相应职位。
3、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二)引进的博士人才,按照《连云港师范学院博士培养、引进和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学院〔2023〕60号)规定的相关评价标准,与连云港师范学院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事宜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连云港师范学院办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1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节假日期间开放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名额。
申请人应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收博士生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等申请材料材料(已有工作场所者请提供证明(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请注明邮件主题:求职(博士)+姓名+毕业学校+申请职位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按照规范格式发送邮件,邮件成功收到后,进行初步审核。资格意见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如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初审结果,请致电联系连云港师范学院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符合资格的其他职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向连云港师范学院陈述。陈述和答辩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联系人:朱老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组织。
2、报名成功者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个人简历及成果获奖证明材料;
(四)个人身份证(报考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拔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3)-(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申请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学院陈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根据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的真实性以注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必须诚信申请。参加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申请人应确认其完全符合相关职位的资格。对资格和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得资格的,将及时终止其考试(聘用)资格或取消。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师范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保持注册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如因个人原因缺席考试,造成任何问题,由报考者承担全部责任。
3、报名期间遇到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 考试
考试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检测结果将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申请人。
6. 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招收的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每个招聘职位。若考试成绩相同,连云港师范学院将组织补考,补考方式另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补考的,视为无效)自动放弃)。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检查和体检。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公告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及排名等。
因应聘者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空缺时……,连云港师范学院确定是否填补该职位,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备案。若有替换,则在已通过该职位考试的应聘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换(若成绩相同,处理方法同上) 。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连云港师范学院可以在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单位的资格。
八、招聘
对公告无异议的,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给予岗位和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后不再补发。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逾期未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与连云港师范学院签订8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终止聘用外,还应在连云港师范学院服务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
九、招聘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到、考试、体检或者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2009号令)第二章的规定处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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