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和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凭原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申请)不能申请;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正在案件审查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人员不能申请;
3、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请;
5、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不得应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登记后就业前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录用。
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专业(职业、专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截止日期,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日期为准。的公告。
四、招聘职位及数量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管理岗位6名,专业岗位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清单》)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晋城市人才网()、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 注册程序
(一)提交注册申请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照片)未经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申请人填写《报名表》的专业应与申请人获得的大学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写学历时获得的相应学位。毕业学校以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中注明的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表》备注中注明所学的具体专业”;获得国(境)外学位的申请人应与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注明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注册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因申请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期间,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及缴费相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8:00
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初审资格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再修改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11月11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未列入名单的高校独立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境外学历学位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确定。
(三)网上支付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应按照网上提示的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发改资发[2016]467号)规定,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完成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应下载打印《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费用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返贫户、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均可享受免考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无需网上缴费。 2024年11月6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申请考试费减免。脱贫户、易返贫户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农村低保领取者须提供低保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减费。
(五)考试开题比例
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职位空缺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举行考试。对于未达到此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按照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如果数量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则原则上取消。职位减少、取消或调整的,经批准后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公告,应聘者也有责任将取消的职位通知应聘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审查比例的,经批准后另行发布公告。
(6) 职位变更
已取消申请职位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变更申请。补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放弃申请或申请其他职位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其考试费用将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9:00
考生可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果您在下载、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在本次招聘的笔试及其他方面使用。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试考生;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数排名。
1.笔试
(一)笔试时间
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自然科学技术类(C类)。每种试卷都是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门科目考试。考试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限时90分钟,满分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相同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果您的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如果最后一位考生分数相同,则一起进入评审阶段。若人数未达到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原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情况经验。 (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已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的申请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
(2)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申请人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及学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应聘岗位任职资格不符,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填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申请同一职位的人数(仅一次),少于3:1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整个采访过程将被录音和录像。
面试结果将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1、提前做好准备并保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原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告,体检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查的,考生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安排同级或者上一级医院复查。体检资格。招录单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查结果仍有疑问的,负责复查的医院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并作出最终结论。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两个建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爱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不按要求参加检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职位,由应聘同一职位且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一次)。
(五)宣传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就业问题经举报并查实的,不予录用;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手续。在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
候选人应善意申请。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删除诚信档案。记录了。
六、严格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回避人员管理规定》。
(三)申请人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通过伪造、变造文件、证书等不正当手段或者作弊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取得资格的,她的资格将被取消。
(四)公开招聘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晋城市人才网()、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
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热线。
咨询热线:0356-2130205
监督电话:0356-2130206
咨询监督电话开放时间:招聘期间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方案未涉及上级文件规定的,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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