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一大纪念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此注册是在线进行的。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注册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注册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00,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思想进步,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失信被依法纳入联合惩戒的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允许申请;
7、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中国共产党第一纪念馆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00。
2. 报名要求
此注册是在线进行的。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注册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注册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申请人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或图片扫描版):
(1) 个人照片
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近期电子报名照片。
(二)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正面和背面)。申请人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领临时身份证或者由公安部门补发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三)学历证明材料
①国内高校毕业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详见“学信网”),并提供全部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报到时尚未毕业,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详见“学信网”)。
②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如果您在注册时尚未毕业,则必须上传相关的入学证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
① 考生应提交学术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着、科研项目均可,请上传至报名系统“电子文献”“其他”项)。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码;专着需提交书籍封面、出版目录(CIP)数据页、目录等;科研项目需提交科研完成证书及竣工(验收、鉴定)证明材料。
② 若应聘者有项目工作经历(参与过的项目/活动均可),请写一份相关经历的简要介绍或说明(保存为PDF格式,请上传至“电子档案”中的“其他”项) ”在注册系统中)。
③如申请人有博士后科研项目经历,请撰写相关项目的简要介绍或说明(包括项目方向、项目周期、成果应用等,保存为PDF格式),并提交《博士后证明》 (请上传至系统“电子文档”登记“其他”项)。
④ 根据应聘职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语言能力、职业技能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请上传至报名系统“电子文件”“其他”项),见详细招聘简章。
3、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报名成功率,建议应聘者先检查报名系统中简历的完整性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已成功上传,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报名。申请人选择职位并提交申请后,申请信息将自动锁定且无法更改。如确需修改简历或增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有效期内撤销注册,调整完成后重新注册。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二)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将予以伪造、变造。使用证书、材料、信息欺骗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三)应聘者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关职位的应聘条件。对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确认。若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要求或上传的附件不符合要求,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四)因报名者个人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而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者不得申请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综合评分较高(综合评价主要指学历学位、职称级别、工作年限、学术水平、获得奖项等)的,即可进入考核。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时间以及是否已通过资格审核并进入考核环节。
(三)评估
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审查人员名单。考核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未取得考核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实操演练(现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形式,直接对考生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还会进行心理评估。评估时,要求申请人准备个人简历PPT,介绍教育经历、研究经历、主要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研究计划等。评估组将根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表现提出问题成绩,根据评分标准对申请人的专业评估进行独立评分并审核签字。
评审当日参加评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要求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备查。评估结果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招聘岗位综合得分前四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流程。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宜从事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不予录用。招考单位有权按照总成绩顺序决定是否推迟其他考生体检。
(五)检查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行、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考试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不予录用。报价。招聘单位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的排名决定是否推迟其他应聘者体检、考察。
(六)拟聘人员公告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为期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对公示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录用决定。
3、相关福利及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受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从业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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