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杰(南京师范大学)
近日,杭州某企业发布的一则校园招聘信息设置了“盲盒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并未说明。该公司表示,设立“盲盒位”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用于调整。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告知求职者用工条件,求职者了解和了解自己的岗位状况也是理所当然的。该公司看似“体贴”的行为不仅无理取闹,而且因其招聘方式不透明、非公开而涉嫌违法。
“盲盒岗位”不仅是对求职者的不尊重,也损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求职者来说,“盲盒职位”就像是一种“挑逗”:招聘单位认为,即使不告知该职位的具体情况,仍然相信会有人蜂拥而至。这种态度无疑让人不舒服。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信息。知道。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者及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盲盒岗位”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求职者劳动权益。
同时,“盲盒岗位”不仅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形象,还会助长招聘市场的不良风气。用人单位这种看似“聪明”的做法显得十分不妥,也给急于找工作谋生的求职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不免对用人单位的专业性产生怀疑。同时,这种“创新”也会增加招聘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性,加剧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矛盾,助长不正之风的招聘行为。
这种现象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及时进行监管和干预。在就业市场上,开放、透明、权利平等是最重要的基础。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是互利共赢的关系,不应该出现这种不对称。劳动部门应对类似现象保持警惕,及时介入可能涉嫌违法的招聘行为,并对违法用人单位给予相关处罚。
杜绝“盲盒岗”等不合理违法现象,还社会公平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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