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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人员不能报考 2024 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0-1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现役军人和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凭原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申请)不能申请;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正在审查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不能申请;

3、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请;

5、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登记后就业前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录用。

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专业(职业、专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截止日期,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日期为准。的公告。

四、招聘职位及数量

此次,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四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事业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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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晋城市人社”微信公众号、晋城市人才网()、晋城市人大网()、“晋城市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晋城市人大官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index)。

2. 注册程序

(一)提交注册申请

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8: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照片)未经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申请人填写《报名表》的专业应与申请人获得的大学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写学历时获得的相应学位。毕业学校以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中注明的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表》备注中注明所学的具体专业”;获得国(境)外学位的申请人应与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注明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注册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因申请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期间,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及缴费相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初审资格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再修改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10月15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未列入名录的高校独立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专业调整前的专业、境外学历学位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确定。

(三)网上支付

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应按照网上提示的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发改资发[2016]467号)规定,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晋城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用于资格审查。

(四)考试费用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返贫户、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均可享受免考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无需网上缴费。 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8:0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申请考试费减免。脱贫户、易返贫户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农村低保领取者须提供低保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减费。

(五)考试开题比例

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职位空缺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举行考试。对于未达到此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按照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如果数量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则原则上取消。职位减少、取消或调整的,经批准后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公告,应聘者也有责任通知应聘者被取消的职位。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考核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

(6) 职位变更

已取消申请职位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8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变更申请。补报职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10月18日17:00前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放弃申请或申请其他职位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其考试费用将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对报名完成后未达到规定考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其招聘计划及应聘者将转至单位内同等条件的一般岗位,不再额外报名制成。

(七)补充注册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业岗位注册完成后取消但未达到规定比例且未转入相应岗位的,转为通用岗位。这些职位将向社会公开补充报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2:00,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24:00前已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充报名。

调任普通岗位的,经批准后,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补充报名后被取消职位的考生不再需要重新报名,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支付渠道全额退还。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26日9:00

考生可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果您在下载、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在本次招聘的笔试及其他方面使用。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试考生;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数排名。

1.笔试

(一)笔试时间

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是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门科目考试。考试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限时90分钟,满分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相同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果您的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如果最后一位考生分数相同,则一起进入评审阶段。若人数未达到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原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不需要学位证书的除外)、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个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学信网印制)、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已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的申请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

(2)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申请人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及学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四)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时,应提供资格证明。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应下载并填写《基层项目人员身份认证表》,由服务地点和市政府提交。上述派遣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须填写《服务现场审核表》)服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意见》栏 申请意见和印章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在“送件单位意见”栏加盖。《西部规划》和《晋西北规划》 “计划”项目人员须在“服务地点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单位,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意见并分别盖章。在“送达单位意见”栏,山西学院毕业生须加盖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印章,非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加盖毕业地省团委印章。盖章后,“三拥一扶”计划项目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审核并盖章。 ,需在“服务地点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申请意见并加盖印章,在“送出单位意见”栏填写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申请意见并盖章。需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应聘基层服务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户籍信息的户口本联)、退役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当地退役军人出具的相关证明事务部。

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应聘岗位任职资格不符,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已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按3:1的比例填写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中考试成绩(仅一次),比例小于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整个采访过程将被录音和录像。

面试结果将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提前做好准备并保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原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告,体检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查的,考生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安排同级或者上一级医院复查。体检资格。招录单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查结果仍有疑问的,负责复查的医院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并作出最终结论。因怀孕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是否符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等政治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应能力以及是否需要规避等情况。不按要求参加检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职位,由应聘同一职位且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一次)。

(五)宣传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原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

候选人应善意申请。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删除诚信档案。记录了。

六、严格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申请人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通过伪造、变造文件、证书等不正当手段或者作弊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取得资格的,她的资格将被取消。

(四)公开招聘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晋城市人与社会”微信公众号、晋城市人才网()及晋城市人大网站( )。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热线。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放时间:招聘期间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未涉及上级文件规定的,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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