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3、聘用时建立回避关系。
4、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等行为,尚在不能报考期限内的。
6、2019年以来,参加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及后续阶段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资格。自己的原因。
7.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3、报名地点: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三楼306室(贵安新区白马大道与庆安大道交汇处)。
4、应聘者需根据《招聘简章》填写《报名信息表》,同时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及申请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免冠照片4张及1寸彩色电子照片(尺寸:小于30KB)。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负责人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和《招聘简章》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表》须当日审核。审核通过者,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审核不通过者,说明理由,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
2、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资格。
3、本招聘岗位不设考试开考比例。入职后,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时间)。
4、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
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经核实将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步的资格。
5.笔试及及格分数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综合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阅,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考生进入下一招聘阶段的最低分数线)。分数)。
6. 面试
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成绩。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1的比例。届时,笔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将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并列垫底的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者,将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访谈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按百分比计算。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分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并列垫底的,按实际成绩计算。总体结果在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8. 体检
体检由贵安新区社会福利局负责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得出具体的检查结论。其他体检结论和鉴定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关于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社保〔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检查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后方可作出判断的,须经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复验。
各岗位参加招聘体检的候选人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仍相同,则确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需要重新组织面试,并选择新一轮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考生。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允许复查的项目内,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经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同意后组织复查。查看。超过3天提交的复查申请将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检测。体检时因特殊职业需要需要进行乙肝检测的,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
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期间怀孕的考生,不会进行妇科检查,会在考生怀孕结束后进行相关检查并得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进入体检及以上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自身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贵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9. 评估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候选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要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资格,是否按照简章规定禁止报名,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评估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编写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的,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阶段的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程序
(一)公告
考核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的规定,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按程序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乡卫生院经批准或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分配到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其应聘岗位聘用。不得因个人原因要求调换职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报到。未按要求报告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3.纳入公共服务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4.纳入企业设立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参加工作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劳动合同将被终止。
5、其他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11.相关说明
(一)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纪律监督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将及时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若造成不良影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热线:
1.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851-88900757;
2、各用人单位:参见《岗位表》。
(三)本次招聘各方面相关信息将在“贵安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不阅读或阅读不仔细、仔细或不完整而造成的后果。这是候选人的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培训课程。
(五)国家在招聘过程中颁布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于贵安新区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局,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局研究决定。
附件:贵安新区卫生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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