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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等人员不得应聘的具体情况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毕业生除外);

(三)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触犯刑律但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四)受过撤销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团籍、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出职未满5年的;

(六)受严重警告、降级、撤职、留党察看、留校察看、降低职务等级处分且期限未满三年的,或者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7)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认定“失信情节较重”未满3年、“失信情节严重”未满5年,或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受到本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详见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苏公通[2015]28号、苏人社发[2015]190号、苏监发[2017]193号等文件,或咨询、询问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九)招聘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岗位人员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文秘岗位人员,申请人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的;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到任后形成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十)正在国家规定的任职期限内的公务员,或者按照规定(含明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考录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确认缴费的流程进行。

1.发布招聘启事

按照“提前公告、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启事将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报名受理和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站:12123/jiaoyu_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21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向所报考单位咨询。

2.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2:00。

3、付款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7:00。

3. 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依据本公告、国家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等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即可在报名网站查阅招聘单位的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报名人员请及时查阅)。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

2. 应聘笔试岗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报名费100元。付款确认完成后报名成功,支付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应聘非笔试岗位人员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无需支付报名费。

3. 逾期未确认资格、未上传照片、未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注释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应聘人员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2寸(35×45mm)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所用有效身份证件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完成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面试类岗位报名人数未达标,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相应减少报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面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类岗位报名人数未达标,相应减少报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名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00-12:00。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应保持《应聘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的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断线等)影响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5.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申请人确认付款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5月31日24:00。

如遇印刷技术问题,请联系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575)。

五、招募办法

公开招聘考试各阶段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并公布。

1. 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教材、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50%,即为笔试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轮审核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岗位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应聘人员必须取得50分才能通过,否则将失去进入下一轮招聘的资格。但非竞争性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65分才能通过。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公开招聘岗位概况表》。

3.注册资格审查

1. 排名结果计算规则如下:

(1)专业技能考试岗位:排名分数=专业技能考试分数

(2)笔试岗位:排名分数=笔试分数

(3)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排序分数=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2、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6倍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候选人一起进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的应聘人数参加审查。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按实际通过的应聘人数参加审查。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候选人一起进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的应聘人数参加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审查时间、地点将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报名人员须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并提供近期2寸照片2张。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含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3)报名时在职,但在资格审查期间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回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文件。

(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公开招聘岗位简介》和本公告其他要求所要求的其他全部证明和材料(如要求提供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提供各类证明的,须提供各类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更换规则。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认为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公开招聘岗位概况表》的要求,报名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更换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声明,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面试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当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将参加面试,面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采访形式:课堂表现,时长15分钟。

2. 面试通过: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算通过,否则,应聘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但对于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才算通过。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应聘者。

5.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调查、体检、公示及录用

1. 调查

考试工作由各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执行。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岗位再组织考试确定人选;面试的岗位再组织考试确定人选;笔试+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岗位再组织考试确定人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岗位再组织考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岗位再组织考试确定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时,委托、指导、联合办学毕业生须提供委托、指导、联合办学项目和所在学校联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在职,但在考察前已离职,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聘)务合同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2. 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者将被考虑录用。

(三)宣传及聘用记录

体检合格后,录用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由招聘单位办理招聘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并按规定与应聘人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约定试用期。应聘人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在招聘单位任职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对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被聘用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各类协议的,由其自行办理。

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备案阶段,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录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填补。

七、纪律与监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一旦查实工作人员违反考录纪律或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的一切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均将被记入全国统一的《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五年或长期不予受理,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其他事项

(一)职责分工。各招考单位负责对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进行说明。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考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考各相关环节。市教育局全程参与各环节,履行指导、监督和查处职能,受理举报投诉并按规定处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考方案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纠正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政策范围。与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的政策范围如下:

1.专业设置按照《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如《公开招聘岗位概况》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4.应聘人员如为2024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生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书和材料。同期留学生毕业生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政策咨询热线

0527-84389653(宿迁市教育局)

0527-84826053(宿迁开放大学)

0527-80985616(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0527- 80962007(江苏宿迁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0527-80907125(江苏省宿迁市马岭中学)

0527-84389575(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

0527-84210333(宿迁市中吴初级中学)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527-84389663(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

九、本公告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简介.xlsx

2.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参考目录.docx

宿迁市教育局

2024 年 5 月 12 日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网站

宿迁日报财经媒体编辑|滕志荪本

评论 | 张媛媛

终审 | 杨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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