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委基层[2024]1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九江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共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校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限于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地点为统筹管理或一体化管理的公立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限报1人,优先考虑偏远乡镇村卫生室。招聘范围为2024届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求职期间尚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符合其他相关政策要求、与2024届毕业生同等待遇的人员也可报名,具体包括: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未满1年的人员;
2.“三托一助”等基层服务项目参与者,参与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在2年以内的;
3.大学毕业后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未进入工作岗位,2024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愿意长期在我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学士学位报考的毕业生,专科与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反纪律、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依法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人事考试网(),进入应聘人员报名页面,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应聘人员近期(6个月内)电子版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认真对比所报考岗位条件,如不符合岗位条件,请勿报名参加考试;如已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2.网上缴费。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缴费。缴费标准按赣发改缴费函[2017]340号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已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岗位不可更改。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3日9: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 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预计于10月下旬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医学基础知识”单项最低及格分数线不低于40分。在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面试前,经选拔的候选人应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材料见面试公告。按照“谁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审核、逐项核实、上报后立即审核”的方式。各县(市、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特招工作队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九江市工作队集中审核,建立审核工作记录,由特招队审核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参考资料。面试前,经选拔的候选人应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请各位候选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提供信息不实导致无法联系,影响面试,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所公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面试。九江市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直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公布结果,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应聘人员缺席或有违纪行为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五)总成绩确定。最终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岗位排序,并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加试确定排序。未参加面试者,不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六)体检。体检由九江市工作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函〔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一周内申请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察由各县(市、区)工作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结果报九江市工作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八)公示。九江市工作组将综合审核资格审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市卫健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调查完毕后再行聘用。
(九)报送备案。九江市工作组将考试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归档管理,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招聘完成情况报告加盖工作组五部门公章后报送省工作组。
(十)聘任。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任手续,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县(市、区)工作组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要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农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机构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少于6年(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到岗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服务满期,或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终止聘任合同,办理人员注销手续,撤销机构编制。
四、纪律监察和问责
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本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备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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