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辅警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安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警7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要求详见《吉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以身份证件为准);
5.辅警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民事辅警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职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录用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殉职的军人、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救援人员;
3.荣获英勇功勋或者英雄模范称号的人员;
4.警校、政法院校毕业;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就业情况。
符合上述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录用辅警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名时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在首次聘用合同期内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依照刑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羁押教养、拘留教养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队职务或者被原单位开除出局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者;
6.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资料的;
7.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联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接触人正在服刑或者接受调查;
9.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曾受过开除团籍或学校开除学籍的;
12、合同期满前,擅自离开警辅工作岗位的;
13、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辅警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部门和与其有直接管理关系或者直接有利害关系的职位;本市纳入聘用名额管理的公安机关辅警不得报考。
3. 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评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至2024年9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吉安市人事人才网”,选择“吉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公告”进行报名,按照报名链接,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报名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具有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者,需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采用网上诚信应聘制度,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证件等信息。如因弄虚作假导致招聘资格被取消,或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而影响招聘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人/科目,具体标准见赣发改收费办[2017]340号文件。缴费成功后,所填信息不可修改,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已报名但放弃考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2.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将于2024年9月28日9:00-11:00在吉安市吉州区举行,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上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成绩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或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按照相应比例(招考计划4人及以下岗位1:3;招考计划5人及以上岗位1:2;招考计划6人及以上岗位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通过笔试的候选人。若分数线最后相等,则全部入围。若比例不足,则所有笔试分数线达到及格分数的候选人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3.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实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证件(证书)不齐全、提供的证件(证书)不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任职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申请者,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申请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评估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执勤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民事辅警执勤辅警项目采用“三过二”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2. 体能测试前,考生应进行适当运动,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如感觉身体不适,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考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或主动放弃体能测试,应出具书面声明。
3、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评、考生主动退出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补。
4、体能评估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时间: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文职、服务职务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职务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及格分数为70分。
技术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任职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将无法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对于同一职位的不同面试组,引入修正系数来计算最终的面试分数。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候选人的平均分数/该候选人所在面试组的平均分数。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第8位四舍五入。计算修正系数时,应剔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低于40分或高于95分),避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期末成绩相同,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公布体检入围人选名单。体检入围人选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6. 体格检查
1. 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考生承担。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民警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报考勤警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专项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期间安排药物检测。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退学造成的空缺,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递补。
(七)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未通过考试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递补。
(八)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吉安市人力资源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就业
公示期满后,如不存在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则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如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经核实属正常,则不予录用;如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则将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明后再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四、报酬
新入职辅警试用期为三个月,发放试用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将正式评定职级,并从次月起享受相应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留意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来电咨询。
1、技术咨询电话:18579369696;
2.政策咨询热线:0796-8216446。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联系方式错误、沟通不畅或未及时查阅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确保公平公正,所有招聘环节均需核实考生身份,考生报考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试安排,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空缺岗位补招。本次招考成绩保留6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如因辅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招考单位出现空缺岗位,可按空缺岗位数、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补招。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考条件录用,再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补招人员须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五)本次招聘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上、下、前、后均含现任职务)。
(六)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技术班毕业生,可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技师预科班毕业生,可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录:
1.2024年吉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名单
2.公安机关招收人民警察体质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
吉安市公安局
2024 年 9 月 12 日
附件1:2024年吉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辅人员岗位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招收人民警察体质评估项目及标准(试行)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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