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甘办[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及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规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法官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担任管理职务(详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岗位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资格,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专业(主修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主修专业)一致。
4.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
5.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或学位证,国外同类专业、高校自办专业、专业硕士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招聘范围。
6.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一)在各级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法被纳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尚未到期的人员。
(二)依法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求职
请应聘人员登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人事考试”栏目点击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仔细阅读公告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名单》(附件1),详细了解相关信息,确定所要报考岗位。
2. 注册
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报名实行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须为有效身份证件,并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相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弹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注册时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所选岗位的报考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相关证件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需查询岗位所需专业、学历要求、资格条件等信息,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调换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补正信息或调换岗位;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调换岗位。如报名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调换岗位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申请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申请人资格不符合要求,均可能取消其申请或录用资格。
4.报名与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报名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人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员、贫困监测人员、残疾人等均可申请免除报名费。申请免除考试费用的考生须先在网上支付,然后在报名系统支付环节提交免除申请,符合免除条件并审核通过后,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户籍和出生地在本省的考生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户籍和出生地在省外的考生,须持家庭所在地出具的低保证明、特困人员证明、残疾人证明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豁免考试费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报名期间,考生仅可申请修改两类错误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拼写错误,主要为同音字、相近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数字错误;其他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申请变更报名信息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报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省属单位考生应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周五)12:00。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期间,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存。
3. 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方面,考生将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情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书网(http://www.chinapeople.com.cn/)。笔试比例按照该岗位计划招收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不低于1:3,低于要求的,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分数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2. 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地址为准,请考生提前熟悉前往考试地点的路线,以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3. 文件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相符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未同时持有上述两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在考试前到公安派出所申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环境
考试期间,考试组织部门将协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假身份证件获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入口安全检查,对携带高科技作弊设备的考生按违规处理。
考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抄袭检测,经认定为抄袭的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作废。对被认定为抄袭的考生,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 业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12月初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原则上只有对缺席、零分、违反纪律和规定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才可以在成绩公布规定时间内查阅成绩。
四、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复审。按照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与参加复审人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不符合比例要求的,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期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职且不能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考生、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考生以及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张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与报名时拍摄的照片一致)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
3、已有工作岗位的,除提交第二条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档案受托管理的私营企业工作人员,还须提供企业出具的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
5. 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查看面试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设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通知报考人员。因弃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果将在现场公布,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通知。如因故未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将取消面试资格。如申请人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联系到本人而未能参加面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面试结束后五日内,将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竞争。
6. 体格检查
体检人选按招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因考生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无法联系到而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具体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结论以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确保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各项体检项目。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录用病情、病史等)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不予录用处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权利。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顺序依次递补,补缺只进行一次。
七、调查
体检合格后,省级法院将派出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期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作出客观公正考察结论的,一经录用,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补缺只进行一次。
8. 宣传
根据招考方案,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举报人应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举报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应聘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以后阶段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IX. 记录保存
公示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研究确定聘任条件,并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备案。
10. 就业
对已备案的拟聘用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福利,并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已获准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记入其信用档案备查。
11. 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对社会上的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保持警惕和理性,避免受骗,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省纪委监察委派纪检监察组进驻省法院,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甘肃法官学院:0941-5176914 17797613922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0931-2839104
甘肃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4000010370
附录:
附件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附录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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