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2024年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凭原硕士学位证书报名。
2.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被撤销公职或者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不得申请;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查出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不准报考;
4.试用期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经注册登记后,在录用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有服务年限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担任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其他依法不能聘用的人员。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占用招生名额,采取直接考察、一事一议的方式聘任。
2. 引进计划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比例,共招聘37人,其中教育教学岗位4人,医疗卫生及技术领域岗位7人,其他专业技术领域岗位18人,对口开发岗位8人,具体见附件。
三、引入程序和方法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5的,直接进行面试;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比例为1:5的,可酌情增加笔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 公告
《蓟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在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申请者登录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jx.gov.cn/),填写《蓟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登记表》,并上传近一年内拍摄的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一张(30kb以内,JPG格式)。
2. 资格初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必须客观、公正、及时。
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次日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打印彩色《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审核使用。
应聘人员因材料(证件)不齐全、提供的材料(证件)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要求、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等原因,未通过初审资格审查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请人近一年内拍摄的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入职、入职时间、入职方式、是否有服务年限、截至公告之日已工作年限等情况;
(7)应聘人员须根据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方式进行,考试地点、时间、题目、标准与岗位相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调查
考察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条例(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山西省有关规定,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人员沟通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聘人员不合格,不予录用: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引进范围、引进对象、引进条件和其他资格要求的;
4、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不宜聘用的。
5. 体格检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山西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自首次体检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将在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不少于5年的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查明情况后,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7924699(县委组织部)
0357—793021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88(统一号码)
附件:蓟县2024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名单
蓟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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