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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机关 2024 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3 人岗位等你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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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

根据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聘任书记员

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

云南省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聘任书记员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

德宏州检察院决定公开选拔

2024 年聘用 13 名文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德宏州检察院拟招聘合同制办事员13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德宏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办事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基本原理

聘任办事员考试录用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工作职责

聘任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辅助工作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公告过程中的信息录入、送达案件材料、法律文书等文书工作;

(二)接收外部案卷和法律文书,审查案卷是否齐全,办理外部案卷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和流转等工作;

(3)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

(4)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5)负责法律文书的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资料的管理;

(6)协助起草审查报告中当事人基本信息及证据列举等内容;

(7)完成检察院交付的其他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行政任务。

合格

1.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考招聘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要求以《德宏州检察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办事员岗位计划》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出生);

4.品行良好;

5.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掌握必备的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商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聘用文职人员:

1.犯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文职情形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也现场进行,应聘人员须符合各学院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检察院。(详见《德宏州检察院2024年合同制办事员招聘计划》)。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小一寸)、电子正式照片1张;在职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2. 领取笔试及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合格的报考人员经报名后,应于笔试前3天按照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下发的通知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9办公室领取笔试、技能考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奖金条件

对于目前在检察院任职的临时聘用人员,其所在单位提供实际工作业绩证明的,在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上加5分。

招聘计划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1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30%。各项分数换算时如出现小数,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考生,将不准进入下一考场。

1. 笔试及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信息汇总后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技能考试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位于芒市(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资格审查确认书及承诺书》,自备2B铅笔、碳素笔、橡皮,到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4、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法律知识、时政、检察工作内容;

5.技能测试以机考形式进行,考查文字输入,分为阅读与打字、听力与打字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阅读与打字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力与打字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

2. 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 综合得分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入选人员。排序:若再次出现相同分数,则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候选人。

1、体检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组织。 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及《关于修改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招录体检专项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招录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进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由各招录检察院组织实施。聘任考察重点了解拟聘任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拟聘任人选学习、工作、报考期限等情况。同时,要核实拟聘任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需要回避报考的情形,并按照《聘任人选录用条件》和《聘任人选录用条件》的要求,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免试”处理。

如有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其他考生替代接受体检考察。

(五)宣传

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报告问题或者报告问题但不影响用工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报告问题,且有证据证明影响用工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个人权益,举报问题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六)福利与保障

聘任书记员的薪酬福利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任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本次就业文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考生提高警惕不法团体以虚假名义举办各类非法培训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2、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作弊行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故障或无法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承诺书,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德宏州纪委派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热线:0692-2128814。

6、请自行下载应聘申请表及工作计划,应聘前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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