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5名,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我们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2. 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的招聘方式,包括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聘用等环节。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该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详见该职位具体要求)。
凡涉及年龄、户籍、各类证件、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事项,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职位信息表中一些具体情况的解释:
岗位要求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求职期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持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全国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求职期间未找到工作,其档案仍留存原毕业学校,或留存于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参加“基层服务计划”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当年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两年内未找到工作(包括返校毕业)。
(5)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人员;2022年或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归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中国大陆地区承认的学位证书。
3.同年从社会招聘、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现役军人、试用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学生、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或者约定最低服役年限的人员以及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招录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河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流程进行。
1. 公告
2024年7月31日,招聘信息将通过河北省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82/。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基本流程:
(1)应聘人员报名前,必须充分了解招聘政策及拟应聘职位的要求,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应聘者操作指南》按照具体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如发现网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须知》要求填写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
(4)候选人提交审核后,审核结果反馈前信息将被锁定,不可修改。审核人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在报名系统回复审核结果。若候选人审核不通过,可根据提示的失败原因修改信息或更换岗位后重新提交审核;若候选人审核通过,信息将不可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在报名、考试期间,个人证件、资料务必妥善保管,如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窃取、被恶意篡改,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布,请成功报名的考生密切关注并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后果自负。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组织实施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相关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
4.考核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空缺数量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考核比例的,经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考核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一考试,采用100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合格人数较多,超过计划招收人数与合格人数1:5的比例,则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全部相关文件和材料。未携带上述文件和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通过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排在末位的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笔试作弊、缺考、零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医院相关人员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有:能证明自身资格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级毕业证及学位证、注册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资格证明、各级《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级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等海外、国外学历学位持有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面试前,对因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通过最低控制分(含最低控制分)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打印《面试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与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来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专业素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计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准进入考察体检。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面试或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如有空缺职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优秀的应聘者填补。
面试候选人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候选人一般分在同一组面试。对于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一组的职位,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形”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平均分配到各组。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组别对笔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分别采用“蛇形”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个面试组由7名面试官组成,其中主面试官1名,面试助理6名,面试面试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中抽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岗位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职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考末位出现并列情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如无上述情况或情况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及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优先体检。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及调查
本次体检由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医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纪委对体检过程进行监督。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个人档案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资格,由应聘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宣传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河北省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反映问题严重,有证据表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放弃录用,造成拟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后应聘者放弃录用,造成拟聘岗位空缺的,不予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选,由河北省中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应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计算,试用期通过者,正式聘用,未通过者,予以辞退。
(八)工资福利
按规定,医院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编外人员工资以编制内人员工资为准,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医院人事部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医院负责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备考培训班。
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选拔工作,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选拔任用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口试)、体检、考察、报名等,视为自动放弃选拔任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拔任用人员有作弊行为或不符合选拔任用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河北省河北省医院人事科)
督导举报电话:0319-2206011(杏台市中心医院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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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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