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注册
1.报名方式:须亲自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须认真比较所拟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符合自己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伪造虚假信息获取考试或面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如报名信息有误或按照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申请人,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需按顺序装订):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与测绘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并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无本人签字的,视为应聘申请无效。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下载的学历证书(有二维码)(现场核查时需携带原件)。
(3)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存在人员或劳动关系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同意报名证明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未提供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如该职位要求应聘者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应聘者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原件(加盖党支部公章)。
(5)如您应聘的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含一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将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压缩文件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标题-姓名”(如:1-测绘地理信息岗位一-XXX)。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合格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查阅笔试结果。
4.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统一出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指派人员批改试卷,笔试采用100分制。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报考人选进入面试程序(如该比例内最后几位报考人笔试成绩并列,则一起面试)。部分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但又确需招人的,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评估组考官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结构化面试采用100分制。
结构化面试结果将当场立即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如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予批准考试或因应聘人员缺席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该岗位应聘人员考场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道程序,如应聘人员成绩未达到70%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的计算。
(1)需笔试的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无笔试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名单。
(七)考核。
面试后,按照计划岗位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候选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如比例垫底的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垫底的候选人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纳入考核范围,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采取个别面试、查阅档案和工作材料、面试、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岗位匹配性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考核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就业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被列为违法失信人员。
(8)体格检查。
考核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研究院公开招聘组办公室成员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试的,将在通过该岗位面试考核和体检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替代人选。
(九)公开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拟聘岗位、总成绩及岗位排序等。
(10)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间,如发现有违法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其他影响人员使用的问题,有证据证明的,不予录用;如存在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将暂缓录用,直至问题查证属实。
六、纪律与监察
(一)本次招聘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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