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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龙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龙川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学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1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名单》(附件1)。

二、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所担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涉嫌犯罪,尚未完成司法程序的;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2年在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聘任后建立回避关系的;

5、陇川县在职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3. 资格

1、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取得与所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报考资格考试,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招聘程序

1. 注册

1、提交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9:00至2024年7月25日16:00期间,登录“2024年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工报名系统”(网址:)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上传信息。报名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工报名指南》(附件2)。

2、系统初审。报名系统将实时自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审核有限的岗位要求,通过自动审核不代表应聘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完全符合要求,并谨慎报名。

3.笔试确认。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27日16时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经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未来两年内不得报考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30日9:00起登录“2024年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览效果图仅供考生核实个人信息使用,不可截图作为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17:3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就业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工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须知,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不论何时发现。对恶意干扰报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申请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学习、工作经历栏应填写从高中开始到工作学习的年月、职务等。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必须填写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不得省略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以免影响审核。

3、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学、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要求的广东省“三支一助”高校毕业生,应在申请时在申请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件名称及编号,并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4.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的申请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 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笔试委托省级专业机构统一出题。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要求》,学前教师、保育员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要求》。

(2)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序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陇川县教育局人事科填写《考生成绩核查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核查。核查范围仅限于:主客观题评分有无遗漏;成绩计算登记有无错误。陇川县教育局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成绩核查的考生。

2.资格审查

(1)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达不到应聘人数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候选人。

(2)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笔试合格的人选按顺序进行评审。

(4)资格审查事项按照任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在申请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③ 任职资格所需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海外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回复印件;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申请证明原件;

⑥《2024年陇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人员承诺书》(自行下载、自行签署)。

3. 面试

(1)面试对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时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自身发展潜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知书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5)面试结束后,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分数确定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将再次组织面试,并按上述确定排序方法确定排序。

4.体格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依次补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被检者承担。

(五)调查

考察对象以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为依据,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应聘人员,可依次补录。

(六)宣传招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拟聘用人选名单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中小学就业岗位采取岗位遴选确定,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各校学科需求情况,各学科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拟聘用岗位,如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同等成绩人选岗位遴选顺序。聘用人员由财政分配给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七)更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货:

1.申请人体检不合格;

2.被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录用人选;

3.因应聘人员公示期满不能录用;

4.候选人放弃就业机会。

补录人选将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并按照本公告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置换工作一般在第一批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本计划所涉及的招聘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词语,除另有说明外,均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受聘人员在招用单位(岗位)任职时间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间,个人违反合同解除人事关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本公告所涉及的招聘事项未指定考试教材,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以任何名义在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计划所涉及的招聘事项如存在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解释权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为避免因咨询电话过多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请详细阅读本公告,如仍有疑问,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进行说明,并不确认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人事科)。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75256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2-6883005(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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