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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得应聘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系统普通高校2024届以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务;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3)2025年1月22日之前,新录用且任职5年期限未满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事业单位录用且任职3年期限未满的在职人员以及按照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从现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禁止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禁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0.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附件1)中的“其他条件”如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各类资格证明的,须满足相应条件后方可报名。

11、《岗位职责描述表》中“学历要求”一栏,如学历要求包括“及以上”,则符合该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岗位职责描述表》中的“具有相应学历”是指考生须具有与所报考专业及学历相符的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5:00。

资格初审: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5:00。

答辩时间:7月18日至7月24日,9:00-15:00。

初审异议处理时间:7月19日9:00—7月24日16:00。

付款确认时间:7月18日9:00—7月25日1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提交、资格初审等全部通过网上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电子版PDF文件(附件2,签名须手写)及个人1寸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例如“G01+张XX+13900009999”。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在48小时内进行初审,并回复应聘人员确认。

2. 注册确认

1、应聘人员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诉,联系方式可在招聘岗位表中对应职位“咨询电话”栏中获取。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由招聘单位统一收取。城镇低保家庭、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需先交费确认,如无违反考试纪律,应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笔试费用减免,并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低保证明。

3. 经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除被取消职位者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外。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 注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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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亦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笔试比例等详情见岗位概况表(附件1)。报名截止后未达到笔试比例的岗位将被削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将通知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联系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512-65258683),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变更申请或未办理变更申请的,将退还报名费。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能按造假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用人单位领取准考证。如无法联系到您或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苏州人才网()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2、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拟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为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网站:东吴人才网()。

6、职位代码为G01至G06的岗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开放,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10:1的,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对象: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可登录东吴人才网()查询或咨询所报考院校)。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在苏州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审核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照片,与网上报名统一)。

(2)个人身份证。

(3)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提交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4)《岗位简介》(附件1)中“其他要求”栏目中的“职称”等各项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如该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可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清单作为证明。

(5)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或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材料中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陈述。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将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结果公布后,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和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审查或补录情况。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在苏州人才网()上公布。

4.资格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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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期间向现场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在《登记表》上贴照片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出示报名材料原件。

(二)核实登记。经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的“核实登记办公室”进行核实登记。

(三)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向应聘单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向应聘单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成功后,面试费用不予退还,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除外。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将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名四舍五入。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及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4、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无笔试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笔试成绩相同的人选进行补考;总成绩相同而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将另行安排补考。补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苏州人才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调查

1、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现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非现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的其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暂不接受X光等项目检查,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应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考察方式,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要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应聘者放弃录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备案相关情况。录用后(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补录。

八、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到岗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应在招考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试用期内,应聘人员经审查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235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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