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任职年限、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人民法院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的意见》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规定明确禁止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测评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专职教师5名,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岗位工作人员9名,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2名。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聘任方式及报酬
入职人员以校外员工身份聘用,学校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档案移交我校统一管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学校编制内同类型工作人员执行;并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5. 报名方式
1. 选择工作
请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相关注意事项等。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者不予审核。
2. 网上报名
本次测评招聘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学校公共报名邮箱为abtuhr@163.com,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8月11日。
3. 注册程序
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2:《阿坝师范大学考核录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并按“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专业”名称压缩后发送至阿坝师范大学人事招聘邮箱abtuhr@163.com,请务必完整、准确填写,不得留空。
未按要求准备和提交简历材料者,将不通过资格审核。
(四)资格预审
阿坝师范大学人事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
六、调查
1.用人单位初步审查。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用人单位考察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一份(A4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归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以毕业时所取得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及就业推荐表所列的学历及专业名称,确定是否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涉及本科专业,还需提供相关本科材料。
对于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申请者,如其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不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由我单位组织联系省级以上有关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专业进行认证,认证结果为同类专业的申请者,视为符合专业资格要求。
(4)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在线打印。
(5)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资格的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6)凡需要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的岗位,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教育部网上学籍核实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8)系统打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需提供原件,应聘人员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
2. 评估方法
二级单位初审具体考核方式、内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学校全面复查
复试将以相关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题目由考生在复试现场抽取或由专家出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动机、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等)、智力(适应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组织管理、人际协调等)、性格(行为、性格、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测试在考核前进行。
(四)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中学单元考核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学校综合复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测评地点: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大学。
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通过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公告,请考生留意!
(五)初审、复审要求
(1)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重考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重考。
(2)学校参考二级单位初试成绩及各岗位计划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与上一届复试人选成绩相同的考生,确定为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为0分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 结果计算
用人单位考核成绩和学校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官给出的分数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应聘人员的实际成绩。实际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由雇主考核分数和学校复查分数组成,其中雇主考核分数占60%,学校复查分数占40%。
7. 体格检查
1. 体检医师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并在考试结束后在阿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
2.体格检查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要求执行。三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批复》(人社部函[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公考录用函[2009]07号)。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经无异议后另行通知。
4. 复审与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阿坝师范大学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人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本人自愿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复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体检人员填补。如该岗位复试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填补,则不再补缺。
8.组织检查
公开招聘办公室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名单;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向应聘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公安机关询问其思想政治表现。询问函结果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之一。
九、宣传
学校根据复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阿坝师范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校长办公室审批。
举报人应当如实、真实姓名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者其他方式的举报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举报问题严重,有证据表明候选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候选人退出或经举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候选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审核合格并予以公告;公示后,候选人全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进行空缺岗位的递补。
公告发布后,因拟确定人员退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填补。
10. 审核、确认及聘用手续
1. 审计与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通知其提交以下材料。
1.在职员工应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到新单位就职的书面材料。在职员工到岗时须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调动(调职)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毕业证、学位证。
2.办理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大学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重新审查。
应聘人员经学校复审合格后,取得就业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填补。
十一、纪律与监察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告程序进行。招聘过程将接受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网上反映的投诉、举报和公开招聘问题;对实名举报和具体举报线索,将调查核实结果及时反馈指派部门和相关人员。
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姻亲等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关系,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自行回避。
我校将负责处理因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以及我校公布的招聘条件而引发的信访、申诉,落实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如被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其应聘申请(录用)资格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我校将在阿坝师范大学官网、学校网络招聘网等渠道予以公告。应聘人员未按要求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其不能按要求参加复试、体检、考察、换届、录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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