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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30 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0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

公开招聘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引才方式、提高引才效能,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23〕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收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博士生30名,招收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自行公开招收博士生岗位名单》(附件1)。

2. 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德才兼备优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适度。

三、招募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外高等院校博士学位、学位的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6月25日(以公告日期为准)及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6月25日(以公告日期为准)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属下单位2024年独立及公开招聘博士生岗位名单》(附件1)所列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该职位: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在惩戒期内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工作中,被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尚在备案期内的;

6.未完成专项训练服务期或者正在接受专项训练学习的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

8.现役军人;

9.应聘人员与招聘机构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机构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方式

采取的方式是专业考核和政治审查、考察。

六、招聘程序

1. 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于2024年6月25日在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公开招聘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为本次招聘相关公告、通知的指定发布网站。报名、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开招聘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 注册

1. 注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1日,即刻接受报名,额满即止招聘,各岗位招聘情况将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所应聘单位岗位要求,将应聘申请表、电子照片、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单位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招收博士研究生+姓名+岗位名称”,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名指定邮箱:s1y_zhaopin@163.com

市妇幼保健院报名指定邮箱为:bjyzhaopin@126.com

市中医院报名指定邮箱:ycws_zyyrsk@163.com

市口腔医院报名指定邮箱:ycskqyyrsk@163.com

3. 注册信息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登记表、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颜色,格式为JPG,大小在300KB以内)。

4. 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其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伪造、变造应聘材料,或应聘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应聘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本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且不申请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形式,各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进行审查。工作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生提供)及相关资格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获得专业考核资格。不符合资格要求或主动放弃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任职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院校2024年自主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工作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院校2024年自主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各招考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考核方案,明确量化的专业考核标准。专业考核工作必须按照专业考核方案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实施。

3.专业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每个用人单位需组织5名专家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各招聘单位须提前一周通过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专业考核公告,明确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5、专业考核时间为20分钟,总分为100分。

6、专业考核结果将于专业考核结束当天由各招聘单位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4. 体格检查

1、根据专业测评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安排在原体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应聘人员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政治审查和调查

1.政审考察工作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院校2024年自主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2.政审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广泛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学习表现、品德修养等情况,审查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

3.政审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本实施方案所列不予报名相关情形之一的,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在招聘单位工作的情形的,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自主招生和公开招聘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应聘资格。

4.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可以暂缓政审和调查结论。自暂缓政审和调查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结束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2024年自行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公示与聘任

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生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职务名称、督导电话以及拟聘人选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事项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举报事项涉嫌违规违纪,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应当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3、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调换

1. 更换

(一)体检、政审和公示阶段,对因应聘人员自愿退出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专业考核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政审、公示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经核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专业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 不予替换的情况

(1)自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公布之日起至专业考试结束,空缺职位不再补齐。

(2)自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空缺职位不再填补。

(八)福利

享受银川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福利。

七、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事业单位自行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事业单位自行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安排如有需要调整,将及时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应当保持畅通,如因电话线路不畅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或应聘人员办理招聘相关事务需要回避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第1号)的有关要求申请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热线:0951-6889065

监督举报电话:0951-6889085

附录:

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岗位名单

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收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公章)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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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58同城找工作_招聘_招聘上哪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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