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1. 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
为丽水市直属二级公益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福利
1. 招聘计划
本批招聘计划设11个岗位,共计3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丽水市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第三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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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除应聘职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6月3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通过住院医师培训后,享受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5.以下人员视为2024届毕业生:毕业生求职两年内未找到工作的;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身份从社会招聘,经培训合格于当年(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其他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
6.正在丽水市任职期间的定向培养学生不能报考;报考丽水市在职人员须完成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7.不受户籍限制。
8.应聘人员与所担任的职位之间不存在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9、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事项
1.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为准制定,对教育部目录以外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2、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福利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医院将对应聘者所选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留意短信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确认信息。
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丽水市人民医院将报请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考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文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毕业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应聘工作所需的其他证明(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招聘条件涉及职称、专业资格的,还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材料(证件)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资格不予批准。
2. 审查
01岗位采用面试考核。重点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总成绩=面试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
02-11职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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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要求具备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通过面试的申请者将无法进入下一轮面试。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专业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也相等的,再组织一次补考。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补录。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四)宣传招募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招聘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与原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不能取得所申请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不符合报到条件的情况,医院可能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纪律、监察和咨询
(一)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和过往行为负责,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信息公开-招聘
(3)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控电话]
0578-2780139
(丽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热线。
【咨询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支持热线]
0578-2780031 / 0578-2780163
[邮件]
lsyyrsc@163.com
附录
附件1:2024年丽水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计划(第三批).xls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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