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部委托管理部外资项目和援外农业项目,承担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受委托承担多双边农业技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议定书、协议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欧盟及其成员国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任务;承担农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服务工作,促进我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海外转化和劳务输出;开展对外农业政策法规研究;开展中外民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可行性论证、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全国性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展览交易活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招聘岗位
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24年国内毕业生(在校期间非就业,不含各类委托生和定向生),要求生源地为北京市居民(指在京有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包括在京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
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北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北京的有关要求为准。在站工作的在读留学人员和博士后可按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办理接收手续,否则我中心可取消其就业资格;
(二)坚定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必须同党的核心
党中央保持高度团结;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
合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致力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有事业心,有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强,责任心强,
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秀,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具有外语能力
语言能力;
(七)身体健康,勤奋工作,能胜任工作职责
素质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行政处分,被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间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1. 注册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8日24时前在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上注册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证明等。所填写信息须与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应聘职位资格要求相一致,并须真实、正确。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按相关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请点击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参加笔试。岗位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时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若达不到该比例,我中心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3.组织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公告将在本中心官网发布,明确具体考试安排等事项。
1、笔试。英语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英语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中文笔试。中文笔试成绩折算为100分的考生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及中心官网。
2、面试。面试人员将按照中英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如有候选人自愿放弃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换。不符合1:5比例的职位将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具体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见中国农业人才网及中心官网。面试将以线下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中文笔试成绩占30%、英文笔试成绩占10%、中英文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四)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剂录用。
(五)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通过现场踏访、个别面试、查阅人事档案(学员档案)、当面访谈等方式开展,了解拟任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聘岗位匹配程度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工资、津贴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政策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报名信息。
因未仔细填写或核对而导致信息不全或不正确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任何欺诈性的申请将被取消资格;初审后,申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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