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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3-0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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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服务保障支队

关于公开招聘2024年专职政府消防员的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充实消防救援队伍的责任使命,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作战保障支队将于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2024年,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作战保障支队将公开招收1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仅限男性)。 具体解释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作战保障支队负责。

02招聘岗位及名额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作战保障支队专职政府消防员11人(具体工作地点为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

03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归口管理和纪律约束,有忠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6年3月10日至2006年3月10日之间);

5、申请成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服务保障支队专职政府消防员的考生,须具有西宁市、海东市户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6、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7、身心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军事地面人员标准;

8、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参加非法组织等不良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程序及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流程同步实施。 练战保障支队专职政府消防队员主要从西宁市、海东市常住居民中招募。 本次招聘不接受异地报名(非西宁市、海东市户籍者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在招聘各环节中,不遵守现场秩序,经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劝说仍不听劝阻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招聘考生应下载填写​​《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登记表》和《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 1 和 2)。 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西宁市、海东市居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及退伍证明其他材料扫描件和1寸蓝白底照片(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政府专职消防员))形成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训练和作战保障支队招募邮箱地址(1456794891@qq.com)。 网上报名仅以邮箱注册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上述纸质材料直接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服务保障支队(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安定西路12号)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18:00至3月30日18:00(询价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审核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招聘对象的户籍、居住地、学历等信息。 报名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批准。 报名信息虚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核完成后,须向报名点(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3)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对象未按时取得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招聘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发现任何环节不符合招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招聘考核和招聘资格。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现场工作人员将离职后准备、日常管理、教育培训模式、非正常离职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招聘单位(招聘信息见附件4)信)。 招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并提交至现场。 发放准考证(政府专职消防员准考证见附件5),各环节招募时必须携带。 拒绝签字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 所需材料

①《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报名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报名信息采集表》(表格中基本信息为机器打字,并签字部分为手写和指纹);

②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西宁市、海东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书的相关材料原件);

④ 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2、根据个人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⑤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立功及奖励材料(徽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核查和打印);

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持有B2(含)以上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能测试和工作适应性测试

按照《政府招聘专职消防人员体质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6),组织招聘对象进行测试。 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 每个项目的最高分没有上限,但有最低分。 任一单项未达到最低分的,视为“不合格”; 岗位适应性测试按“优秀、良好、一般、一般”等级进行考核,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一般”标准的,均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心理测试

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募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系统自动判定测试结果是“通过”还是“不合格”。 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六)政治巡视

录用办公室应当参照公务员政治巡视要求,选派至少2名熟悉本机关人事工作的巡视组,到录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集中政治巡视。目标已定位。 主要目的是审查招募对象是否有犯罪记录,公安派出所会签署意见。 (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并加盖公章。 政治考试不及格的,将被淘汰。

(七)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做法,由支队招聘办公室进行提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面试采用定量评分,满分100分。 面试最低分数为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59分为不合格。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参照《入伍公民体检标准》中军队地面人员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经批准录用的应聘人员,可凭发票报销体检费用。 未录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征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支队征兵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试申请。 支队征兵办会同承办医院进行考察,符合复试条件的,报省征兵办。 报名后,可以进行复试。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而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将不再进行重新检测,以初次检测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由于消防救援职业具有高强度、高风险的特点,对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或有重伤、重病救治记录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报考。被招募了。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招聘及入职培训

1、公示。 对各项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个人身体素质、工作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持有B2(含)及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 精通新闻写作、视频编辑、摄影等(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通过招聘考核。 若上述条件与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个人负重爬六楼、现场爬六米梯、摸黑搜索的次数进行排名环境和拖动。 时间较短的候选人排名较高。

2、招聘。 根据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即将确定。 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如果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直至查实核实。 在决定是否雇用之前先做出决定。

3.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需要参加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 培训期(试用期)为6个月。 培训期(试用期)结束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入岗位准备。 。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录用后未报到或在岗培训期间退出的,按照公布的合格人员绩效排名依次重新聘用,更换期为2个月。 上岗培训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审查和政治巡视审查,对腰椎间盘突出症、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进行检查将纳入体检审核范围。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就业资格。 审核通过者,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上岗培训期间,个人申请退出并经用人单位批准的,按照有关规定退还相关费用,并取消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今后招录专职公务消防员资格。 合同签订后离职的,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05职业发展与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岗管理。 按照职务级别从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 全职政府消防员的工资是按等级计算的,他们的表现是量化的。 在本级别每次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新职位级别晋升要求后,经个人申请并组织审核后,可按规定比例逐步晋升。 同时,按照《专职消防员服装及标志服装饰钉规范标准》对服装、标志服装实行标准化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实行与其岗位级别相适应、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24小时值班准备等专业特点的薪资报酬政策。 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休息时间。 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组成,并实行“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 试用期内支付入职基本工资,入职后根据年度增资计划逐年增加。 根据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等贴身衣物,统一发放工作证件。 享受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同等的文化、旅游、交通、医疗等优惠政策。

06纪律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招聘过程中,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 训练作战保障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热线:0972-5920759。

07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考核安排、名单公告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消防官方微信上发布。 请招聘应聘者随时关注。 (查询热线:0972-5920759)

附录:

1.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登记表

2.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3. 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函

5、2024年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准考证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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