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吴佳实习生宁菲)1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职业院校、技术学院正在全省范围内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
本次招聘所指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集训选手、中国技能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术专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全国技能大赛及以上获奖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决赛单项前10名、双项前7名、一级职业技能大赛三名)。 个人竞赛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省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等
对上述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采用直接考核方式选聘至与其所获得的技能奖励相关的岗位。 招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岁以下。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的,可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聘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申请特岗岗位,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了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对认定制度。 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术人员可以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以认定为副高级职称。 、特种技师、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职业院校、技术院校可以根据需要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10级岗位可聘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7级岗位可聘用高级技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首席技师可聘用。 对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实行相应岗位工资,并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 今后将实行正常职级或分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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