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外形美观,无残疾、纹身、听力障碍、色盲、口吃,无精神病史或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史,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户籍在饶阳县或长期居住在饶阳县的,本计划在公告日前有效。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殉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有公安工作经历和其他政法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及公安、公安等院校毕业生。政法学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羁押戒毒、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立案侦查的。
3、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开除或者开除的。
5、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27日至1月31日,招聘信息将通过“饶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饶阳市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注册为在线注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31日,截止时间:1月31日16:30。
2、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写电子版《注册表》(请勿更改注册表格式)。
②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 户口簿(户口主页、个人页)或居住证明扫描件。
④ 毕业证书扫描件。
⑤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报名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
⑥退伍军人证明扫描件。
3、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申请人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raoyangzhaopin@163.com; 邮箱名称应为:饶阳辅警+姓名+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
①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②审核:通过体能测试和面试并进入候选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标准等级表》进行。 男考生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考生的测试内容为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采用百分制,每项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5%。
体能测试是一项剧烈运动。 因个人健康等原因无法坚持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士,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人士,应谨慎选择,确保自身安全。 如因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5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核对无误后,将在微信公众号“饶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饶阳市公安局”上公布。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如果比例内总分最低的候选人出现平局,则优先考虑面试分数较高的候选人。 如果出现平局,则优先考虑学历较高的候选人。 若因各种原因放弃入学资格,导致计划出现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4)体检。 所有进入初赛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治审查。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执行。
(六)公告。 经过笔试、体检、政审后,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微信公众号“饶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和“饶阳市公安局”,为期5天。 公示期间及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属实的,自报到之日起至聘任之日止,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给予处分。 /三年内不得参加当地公开招聘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招聘管理及人员福利
(一)人员招聘由饶阳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不占用编制。 试用期为1个月。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发现所录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不具备岗位任职资格的,可以提出辞退。 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为饶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1800元)的1.5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6. 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生在任何阶段如发现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 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三)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的发布。 因未及时了解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18703185566、0318-723705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2024 年 1 月 27 日
回顾过去的问题
点赞
我们再去吧
Copyright C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丽水招聘网 鄂ICP备2025091810号-6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产园集聚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